五、抵押权的终止

五、抵押权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即终止其效力:

1.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抵押权是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的,与主债权属于主从关系,具有从属性,所以当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等原因消灭时,抵押权也随之而全部消灭。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是抵押权消灭的一项重要原因。(https://www.daowen.com)

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这里的灭失,包括法律上的灭失和事实上的灭失。但是,如果抵押人因抵押物的灭失而获得赔偿金时,则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抵押权人仍可对该赔偿金行使权利。

3.因抵押权的实现而消灭。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已经实现其抵押权,无论其债权是否得到全部清偿,抵押权都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