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ECMO指征
2025年08月10日
五、ECMO指征
ECMO的成功与否同实施时机有着密切的关系。过早介入会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增加疾病的风险,介入过迟会使脏器不可逆性损害,成功率降低。因此,设立一个科学的指标来指导实施ECMO是非常必要的。由于ECMO是一门新兴技术,不同医疗中心设备、人员甚至对ECMO的认识不同导致有许多标准被报道。参照了几个大的ECMO样本所属的医疗中心的标准,结合医疗实践得出以下标准。指征因适应证的不同而分为几个方面。
1.急性严重心力衰竭建立ECMO指征
(1)容量充足LVEF<30%。
(2)多巴胺>20μg/(min·kg)或肾上腺素>0.2μg/(min·kg)。
(3)收缩血压<80mmHg;CI<2.1L/(min·mm);血乳酸>5mmol/L,时间>30分钟。
2.急性严重呼吸功能衰竭建立ECMO指征
(1)PEEP>10cmH2O,PaO2/FiO2<150mmHg。
(2)肺顺应性<30ml/cmH2O。
(3)右向左分流>30%。
(4)FiO21.0和PEEP>5cmH2O,持续>2小时,PaO2<50mmHg。
3.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心搏骤停
(1)除外自然死亡。
(2)除外晚期癌症。
(3)除外脑功能不可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