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生效的时间

(四)发盘生效的时间

发盘生效的时间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发盘,其法律效力自对方了解发盘内容时生效;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发盘,关于其生效时间,即认为发盘必须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根据《公约》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我国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关于发盘生效时间的规定同上述《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也采取到达主义。此外,我国《民法典》第137条还同时对采用数据电文方式的到达时间如何确定作出了具体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明确发盘生效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实践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

一项发盘只有在送达受盘人时,才能发生效力,即只有当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后,也就是发盘生效之后,受盘人才能表示接受,从而导致合同的成立。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即使受盘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知道发盘的发出及发盘的内容,也不能作出接受。(https://www.daowen.com)

2.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只要在发盘生效之前,发盘人仍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其内容,但撤回通知或更改其内容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如发盘一旦生效,那就不是撤回发盘的问题,而是撤销发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