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涉农立法要综合统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及乡村治理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有机整体,完善涉农法律制度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一是统筹协调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跳出传统农业,既考虑生产,也考虑流通、加工、消费在内的整个产业链条。在农村金融服务、农业保险、运用资本市场等方面,涉农立法要补上短板。二是统筹协调农业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过去农产品长期短缺,主要考虑供给问题,高产是唯一目标,不惜竭泽而渔使用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不堪重负。今后要利用与保护并举,使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三是统筹协调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大目标。四是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育。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现代化需要同步推进,涉农立法在突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要调整和规范农村社会发展,加强交通、电力、通信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科教、文化、卫生同步发展,提升农村社会事业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