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加强党性修养,必须加强法治修养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国因法而治,因法而兴。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对于行进在现代化道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发展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柱。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如同在高速公路上一辆加速行驶的汽车,车速越快,车辆的底盘必须越稳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提高,法治保障更要坚实牢靠。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我们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只有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才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https://www.daowen.com)
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基本内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这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2020年11月16日—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仍存在着法治信仰不坚、法治理念不牢、法治思维能力不高和法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甚至有的干部一边学法一边犯法,一边讲依法办事一边损害人民利益;有的干部则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尊法、学法、知法。不管人在何岗、身居何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具备基础的法律知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要夯实法律知识,深化法治认识,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学习,不仅要把重要的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学懂弄通,也要对法治内涵、法治文化和法治体系深入研究;不仅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党纪党规,更要系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