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形成了保证党中央领导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为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立法法对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作了基本规定,增加法律通过前评估、法律清理、立法后评估等。通过修改立法法,完善立法体制,做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11]修改后的立法法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八条第六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在原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的基础上,又增加274个,包括240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和4个未设区的地级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立法体制。[12]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全国人大出台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以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13]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以及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等组织和代表、委员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但应当避免把这些组织和个人在立法中的作用等同于人大主导。[14]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科学制定立法规划,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程序,努力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完善各项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立法价值取向,注重立法协调经济与社会均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出台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建立并实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制度,使立法更加科学缜密,确保法律规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完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工作机制。针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适时听取审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加强监督和成效评估。对需要继续探索的改革举措,决定延长试点期限或纳入新的试点加以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予以复制推广。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明确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和再次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科学技术进步法、残疾人保障法等6部法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重要依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就吸收了立法后评估报告提出的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质、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5]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经历了两年的部分地区试点后,被明确写入法律,推向全国。试点成果实现了法律化,成为我国试验性立法的又一新成果。由授权行政机关暂行立法、授权司法机关试点探索立法、地方先行先试立法等类型构成的试验性立法,成为探索、测试改革具体方案的重要法治途径之一。试验性立法具有用法治的方式实现改革、在稳定中实现改革、科学立法,以及推动立法体制创新等重要意义。[16]
“依法立法”的核心点在于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2017年12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了立法工作两个重要的“规范”,即《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有1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和建议403条。一些重要意见得到采纳和吸收,对修改完善法律草案、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了重要作用。[17]对于调整重要社会关系的立法项目,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常召开听证会,让不同利害关系方发表意见。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以及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核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提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路径和相关立法工作安排。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相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