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立法 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 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立法机关是国家重要政治机关,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是国家重要政治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共北京市委自十一届人大开始,在每届届中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人大工作,立法工作是会议文件的重要内容。4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每部法规立法情况均向市委报告,重要法规项目、重要立法工作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自十四届人大开始,常委会党组对每部法规进行讨论。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法工作,重要法规项目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批示,市委常委牵头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北京市地方立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改革方向,与首都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