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思考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思考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熊菁华

摘 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作为新时代指导立法工作的重要方针,是北京市做好今后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和首要标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新形势下对立法功能的进一步拓展,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时代新体现;核心是处理好法治与改革之间的关系,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党的十八大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理论认识不断深化,立法实践不断丰富,积累了一些工作体会。(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立法 引领推动 改革 于法有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其中,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作为新时代下我国立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自党的十八大后就基本得以确立。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门将中央这一重要精神增加在第一条中,予以法律确认:“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至此,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一重要命题正式入法,具有了法律意义。这是指导北京市做好今后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和首要标准。本文中,笔者拟对立法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做些粗浅的理论分析,并对北京市的实践做法做些总结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