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建立了哪些代表建议工作机制?
地方人大在建议办理实践过程中,经过反复探索,建立起了许多机制。历数一下,大致有十余种。包括:(1)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工作培训引导机制。即对代表进行培训,包括怎样写好建议,并且引导代表就建议的内容进行选择,寻找群众诉求与政府工作之间的契合点,努力把建议主题选准选好。(2)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综合分析机制。即对人代会期间代表集中提出的大量建议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社会关切,进行重点回应。同时,提醒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发展变化趋势,把相关工作做在前面。(3)建立健全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每年选择若干件建议作为重点办理项目,办理机关领导带队、督办机关领导牵头,共同负责实施。(4)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与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的机制。即从代表建议中政府应该作为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重点办理,实际上为代表建议的办理开辟了另外一条通道。现在,这种做法已经成为某些地方人大的一种制度,而且已经进入了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程序,政府从代表建议等渠道收集得来的民生实事项目,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5)加强科学合理的代表建议交办机制。即做到交办准确、责任明确、提升层级、代表参与、程序优化。(6)建立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公开机制。即建议目录公开、办理单位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代表满意度公开,便于社会公众监督。(7)建立健全督办建议办理全过程与代表沟通机制。即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都要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沟通,以提高建议办理的实际效果和代表满意度。(8)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经费保障机制。即为代表建议办理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民生实事的办理工作在当年有经费支撑。(9)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督办、问责机制。即建议分层督办、各负其责,督办不力进行问责。(10)建立督办建议台账与办理终结机制。即交办后建立台账,办理一件销账一件,督办满意即行销账。(11)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包括组织代表评估、组织相关群众评估、引进第三方评估等,以促进代表建议评价的科学化、客观化、权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