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代表是一种职务?代表职务和代表履职是什么关系?

114.为什么说 代表是一种职务?代表职务和代表履职是什么关系?

(1)代表是一种职务。依照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就是说,各级人大代表都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大代表的法定职务。据此规定,人大代表显然是一种公共职务,而且是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神圣的国家公共职务。这个职位既是政治职位,又是国家职务,责任大、分量重,我们代表自己千万不可小看。但是,就每位代表来说,人大代表这个职务并不是唯一的职务,他们还有别的职务即非代表职务。按照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实行的是代表兼职制度,即人大代表(除了少数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之外)大都是兼职的,除了代表这个国家职务以外,都还有自己的另一份职务或者叫职业,比如工人、农民、干部教师医生、警察、企业家等。就是说,自从你当选代表开始,你就有了两种职务:代表职务和非代表职务,有的同志的非代表职务可能还不止一个。

(2)代表必须履行自己的职务。作为代表,除了要做好自己原来的那份工作,而且还只能做得比以前更好以外,还必须依法履行自己作为代表的这个职务。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代表职务,按其性质来说,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性活动,也可以说是一种政务活动、国务活动。因此,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具有很强的法定性、政治性、责任性、庄严性。所以,代表必须履行自己的代表职务。如果你不履行这个代表职务,你作为代表就不称职,就辜负了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你的信任和托付,就放弃了人民赋予你的代表权利。如果总是这样,那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就有意见了,就可以对你进行问责,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提出罢免你的代表职务。

(3)代表必须优先履行代表职务。既然每个代表都有两种职务,那么,在履行代表职务的时候,就有可能与你那个非代表职务发生时间上的冲突。在发生这种冲突的时候,应当怎样处理呢?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履行代表职务优先原则。即一般情况下,非代表职务要为代表职务让位、让路。让我们对这个问题做些分析。首先,从理论上说,你的代表职务是受人民委托的国家公共职务,相比较而言,你的非代表职务就是个人职务或者说叫作个人职业(虽然你的非代表职务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职务,你在非代表职务上所做的工作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但你那个非代表职务至少不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的国家职务,你所做的那个工作至少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显然,个人职务应当服从国家职务,个人工作应当服从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其次,从实践上说,当人大需要代表履职的时候,如果大家都优先考虑自己的非代表职务,都去忙自己那个非代表职务去了,那就可能连人民代表大会也开不成了。所以,必须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这一点,在代表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就是代表“应该优先执行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