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代表谁、怎么代表?

128. 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代表谁、怎么代表?

代表在履行职务(包括审议发言、投票选举、表决决议、提出议案建议等)时,代表谁?这个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那就是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但是愿意代表人民,并不等于就能够很好地代表人民,仍然有一个怎么样才能代表好人民的问题需要解决。代表既要代表人民,更要代表好人民,而要做到这一点,根据许多代表履职的经验,有这样几个环节需要把握:

一是要保持与人民群众,首先是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密切联系,随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注意收集和汇总他们具体的利益诉求。这是代表人民的首要环节。在代表履职中,有过两种不良倾向,一个叫“代而不表”,一个叫“表而不代”。我们当代表既不能“代而不表”,也不能“表而不代”。既要“表”,又要“代”,那就只能去密切联系群众了。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代表这里,人民不应该只是抽象的概念,而首先应当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具体的选民或选举单位这个群体。

二是要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在当前,就是要学习好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好新修订的宪法,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新表达,是在国家大法层面对人民利益的最新概括。也就是说,你要想真正代表好人民,仅仅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还不够,还需要学习一些更宏观、更高层的东西,才有可能在把握选民选举单位提出的具体问题的时候,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以便让自己所代表的人民的诉求更好地得到表达和更快地实现。

三是把具体的人民群众即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群众的呼声愿望,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等结合起来,开动自己的脑筋,进行自己的思考,得出属于自己的判断,然后把它们贯穿到履行代表职务的全过程中去,进行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参加投票表决等。毛泽东讲过,人的头脑应该是一个加工厂。对于代表来说,就需要有这样一个头脑加工的过程,用以实现群众诉求和人民利益的统一。实际上,也只有这样,才能既反映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的具体要求,又能从全体人民整体利益的高度进行把握,真正实现联系选民与代表人民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