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从县乡着手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

140.为什么要从县乡着手加强人大 工作和建设?

关于县乡人大问题,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发〔2015〕18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随之修订了有关的三个法律。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2018年3月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的说法,“这是多年来推动地方人大建设力度最大的一次,解决了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难题”。在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过程中,中发〔2015〕18号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仍然是最具权威性的指南。为什么要选择从县乡着手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县乡两级人大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县乡两级人大是我国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把这两级人大的工作和建设搞好,事关国家政权稳固,事关人大制度基础,事关基层群众福祉。其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我国代表总数的95%以上,而且都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这两级人大与群众的联系最直接,它们是我国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关系如何的直接体现,也是人大制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影响如何的直接反映。再次,县乡两级人大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也有过许多的创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是整个人大体系中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亟须加强。从这几个角度看,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和建设,意义确实重大。而且,中发〔2015〕18号文件所涉及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包括监督工作、选举任免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代表工作等,绝不仅仅是县乡人大层面的,对其他层面的地方人大的工作和建设同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