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筹谋划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计划?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说,任何工作要想取得比较理想的成效,都需要运筹谋划。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也不例外。人大常委会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一般情况下,由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运筹谋划中长期工作计划方案,然后报请党委批准,继而实施。这里的中长期计划,包括一届五年的较长计划,也包括一年的年度计划。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届别性很强,一届五年,可以做许多事情,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但是有几个方面是需要进入谋划范围的。(1)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该做的事情,包括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选任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代表工作等,这五方面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内容。(2)基础情况。比如,以前各项工作的基础如何,哪些是比较先进的,哪些是需要追赶的;比如,以前基础建设搞得如何,包括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员队伍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工作规则、经验积累情况,包括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等等。(3)在这个基础上确定本届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比如,在基础建设方面,能够先抓哪些事情可以取得成效;在工作进展方面,能够重点突破什么容易取得进展……这些都考虑清楚了,就可以捋出几条,有个思路和方向了,然后集思广益,形成计划。
关于谋划年度工作计划,那就是在五年计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地实施计划了。其实,年度计划主要是谋划这一年的工作议题。除了常规性的必须做的议题之外,人大常委会每一年度有几十个实质性的工作议题,包括立法项目、监督议题、重大事项议题、人代会议案立项议题、重大专题调研项目等。议题的内容包括:明年党委的中心工作、明年各个国家机关的工作重点、同事们的集思广益、代表们的意见建议、社会各界的舆论导向、上一年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等,都是在谋划议题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在这个基础上发挥领导者个人的聪明智慧,进行深思熟虑,形成各种计划的主见,然后再由工作班子整理、领导集体酝酿,报请党委审批。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够形成比较成熟的年度计划。在这里,许多事情是别人不能取代的,必须由领导者自己去发挥主观能动性。
应该说,运筹谋划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长期工作计划,是作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主要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