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做法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做法

我们前面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点上海市虹桥街道以及一些省级、市级人大常委会联系点的做法,可以看出,其基本建设有这样几点,即有领导(联系点负责人)、有工作人员(联络员)、有队伍(包括信息员、顾问单位、立法专家)、有制度(接受任务之后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有经费、有场所、有台账(开展工作情况及其效果记录)。从组织体系来看,各地做法没有统一规定,也没有现成经验,都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资源构成,创造性地进行建设,可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我觉得,很需要在适当时候进行总结开展交流,以求在相互借鉴中走向健全和完善。其中,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上海市虹桥街道建立的“一体两翼”组织架构,是比较健全高效的,值得借鉴和推广。当然,在各家联系点的组织构架当中,有的设立了更下一层的联系站点,有的设立了与信息员团队平行的智囊员团队等,也都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https://www.daowen.com)

除了组织架构之外,就是工作机制最为重要了。从若干联系点建立起来的工作机制看,主要有这样一些:一是联系点的指导支持机制。一般是由建立联系点的立法主体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联系和业务指导,由联系点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负责提供支持和帮助。二是联系点的培训辅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联系点接受任务之后,首先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内容的专业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讲解,这就是顾问单位和专家人才库发挥作用的机会了。这个工作很重要,它与后面的信息收集和梳理反馈都有密切关联。三是信息员每次参与工作时的选择机制。在信息员数量比较庞大的情况下,每次可以选择一部分信息员参与该项工作。这一部分信息员其所负责的片区或单位应该有利于联系相关利益群体,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信息广泛征集与重点征集相兼顾机制。信息员除了自己可以发表相关意见建议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任务,就是征集自己所负责的小区(网格)和单位群众的意见建议,这也就是前面讲到的发挥“后援团”的作用。征集意见的对象既考虑到相关利益群体这个面,也要考虑到相关专业人士,以使所征集的信息更有针对性。五是信息梳理反馈机制。如果立法主体单位在联系点举行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研讨会等活动,可以邀请信息员和顾问专家直接参与、发表意见。如果没有这种安排,那就需要联系点自己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把信息员和顾问专家的意见建议收集起来,进行汇总,并根据立法主体的要求,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把那些最有用的信息整理上报,以便取得最佳效益。六是学习总结不断提高的机制。联系点的工作有一个从探索创新起步并不断改进提升的过程。这件事情,不论对于立法主体,还是对于联系点主办方,还有信息员和专家顾问团队来说,都是如此。这就需要建立一种边工作边学习边提高的机制,也即实践、总结、学习、提高的机制。这种机制可以放在每次任务完成之后,也可以放在一个阶段或者一个周期之后。另外,联系点根据立法主体的不同要求,还可以建立与立法主体各部门相互配合的机制,包括参与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