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中和”的来龙去脉及其含义
前面说过,《道德经》所说的“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个“守中”是持守虚静之意,即老子的无为之道。笔者体会,过多的干预自然法则,不如顺应自然。“守中”也可体会为儒家的“中庸”,如《论语》说的“礼之用,和为贵”,中华“和”文化源远流长,历久不衰。《道德经》又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和”是指阴阳互变形成和谐状态,笔者体会,达到和谐是阴阳相搏的结果,这好比谈判双方都有各自的利益底线,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协议。总之“阴阳守中”可理解为顺应自然、和谐、协调、复衡、和平共处,所以“阴阳守中”是笔者最初选用的名字。
“守中”的含义有“复衡”,然而这个复衡不同于天平两侧重量完全相等。可以是“敌强我弱”,也可以是“我强敌弱”的态势下达到和谐、协调的目的。而要达到“守中”,是阴阳相推的结果,或者如《系辞》所说“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焉”;或者说如同通过各种谈判,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我们对某一问题常说“让我想一想”,或者说“我要推敲一下”,就是权衡“利与弊”,思考如何达到“阴阳守中”的过程。电视剧经常看到,一方说“如果你参与,我们可以三七开,我七你三”;对方说:“不行,至少得对半开”;谈判到最后,达成了“四六开”,这就是“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焉”。但由于事物不停在变,所以“守中”只是相对的、暂时的,随着事物的不断变迁,又将出现新的“失衡”。战争(冷战和热战)就是社会失衡的最高表现。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失衡”与“复衡”不断交替的历史。这也是笔者最终采用“阴阳中和”替代“阴阳守中”的理由,因为“守中”容易被理解为绝对的平衡,而“中和”的“和”字更能体现妥协、协商的变化本质而表达的动态平衡。
笔者年过九十,经历了最近约一个世纪的各种国内外大事。尤其是新中国的成立和富起来,国家发展的轨迹,重现了中华哲学的身影。如1953年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在各种谈判中,坚持“有利、有理、有节”的原则,这些都体现了“阴阳中和”。下页左图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2014年5月15日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下页右图是中国“和”文化的又一论述,2017年12月1日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习近平作了“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其中“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提示我国要强起来,同样离不开中华哲学思维。
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
中国“和”文化的又一论述
笔者也看到陈丽云、宋欣阳主编的《中和思想—和的追求》,书中对“中和”有深刻的描述,认为:“中医‘中和’思想,在生命的过程中,则表现为生命观—精气神的和谐、人体内部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失和则为致病的根本原因,治疗的目的在于达到‘和谐’。”中和思想贯穿于中医的方方面面,兹不详述。
笔者体会,“阴阳中和”本身就是自然法则,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一旦人类对大自然干预过度,大自然就会根据“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原则进行纠偏。同时,“阴阳中和”也是处理自然和社会问题的大法。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可以理解为处理世界范围内社会问题的大法,笔者体会其核心也是“阴阳中和”,具体包括通过对话,达到共享、共赢、互鉴、绿色低碳等,即“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