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即是真明史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金瓶梅》即是真明史

自从阶级社会产生以来,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就成为历史发展的杠杆。

—恩格斯

隆庆至万历年间,也就是朱栩钧父子当政的时候,被称为“第一奇书”的《金瓶梅》问世了。明末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将《金瓶梅》连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合称“四大奇书”。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论道:“(《金瓶梅》)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无以上之。”毛泽东很看重《金瓶梅》,曾先后5次评价过《金瓶梅》,他还将《金瓶梅》定义为“谴责小说”,当作“明朝的真正的历史”来读。

1.西门庆们的极乐世界

1956年2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重工业部门工作汇报时同万里等人的谈话中讲道:“《水浒传》是反映当时政治情况的,《金瓶梅》是反映当时经济情况的。”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一次谈话中说:“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

其实,单从字面上看,中国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金瓶梅》说的是宋朝的那些人和事,却普遍被看作是托古讽今,满纸都是鲜活的明人明事。或者说,《金瓶梅》打开了一扇浏览明朝社会腐朽乱象的窗户。

在《金瓶梅》里,吏治腐败主要表现为卖官鬻爵,贿赂公行,用金钱购买权力,用权力攫取金钱。朝廷的用人制度在金钱面前形同虚设,封建等级被金钱彻底摧毁。西门庆乃一介平民,因为给当朝太师蔡京送上了一份生日厚礼,就被蔡京安排在山东提刑所做了个理刑副千户,连西门庆的小舅子吴典恩也被安排做了清河县驿丞。[3]

集官僚、恶霸、富商于一身的西门庆,是晚明富商巨贾的标本和化身。西门庆原是个破落财主、生药铺老板。他善于夤缘钻营,在县里包揽讼事,交通官吏,知县知府都和他往来。他不择手段地巧取豪夺,荒淫好色,干尽伤天害理之事。但由于有官府做靠山,特别是攀结上了当朝宰相蔡京并拜其为义父,这就使他不仅没有遭到应有的惩罚,而且左右逢源,步步高升。

当时的社会现状一如顾炎武笔下所述:“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辱,各自张皇。……富者愈富,贫者愈贫。”[4]《金瓶梅》里,出现了新兴商人的群像:如杭州贩绸绢商人丁双桥(二十回)、扬州盐商王四峰(二十五回)、湖州贩丝绸商人何官儿(三十三回)、开银铺的白四哥(三十三回),以及扬州盐商王海峰、汪东桥、钱晴川(八十一回)等,他们都可谓是“富者愈富” 的早期商业资本家(表1)。

表1 西门庆致富之“特权产业”简要列表

图示

官府的特许经营权为西门庆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空间。“三分权力经济,三分关系经济,剩下来的四分才是货币经济。”[5]人们往往用“无奸不商,无商不奸”来形容商人,在其作为官员的相对方而出现时,似乎总习惯把商人放在行贿人的角色上。

明中后期,“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6]的商人大有人在。如根据明朝“开中法”规定,如果想要合法贩盐,商人必须先向政府取得“盐引”。每引一号,分前后两卷,盖印后从中间分成两份,后卷给商人的,叫“引纸(盐引)”;前卷存根叫“引根”。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又到指定销盐区卖盐。这些国家专卖票证恰恰是西门庆们进入官方特许“暴利场”的入场券。

西门庆还大肆收取贿赂,小的如黄四送上“白米”一百石(即银一百两,明人行贿谓黄米为金,白米为银);大的如放走谋财害命的苗青而受贿银一千两等。西门庆迎请宋巡按的一席酒,就花费了千两银子。西门庆在短短几年间所经营商业的总额,当在十万两之上。若再算上西门庆的不动产,估价该在二十至三十万两之间,这个数目在万历时,大体在全国该属于中贾。[7]

此外,政府采购也成为这些权贵商人的发财捷径。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材的商人。每逢工部为皇室兴建或修葺一项工程,就是参与其事的大小官员一次损公肥私、冒领工料价款的天赐良机。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形成一个内外勾结的利益网络。如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交结徽州木商王天俊等,“买木十六万根,勿论夹带私木,不知几千万根;则此十六万根木,逃税三万二千余根,亏国课五六万两”[8]。

贺盛瑞时任营缮司郎中,在主持该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他既没向掌权太监送礼,也未与工部官员私分,结果反而被加上“冒销(虚报)” 工料之罪名而罢官。于是,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不料万历皇帝二十多年不理朝政,使其郁郁而终。贺盛瑞之子贺仲轼(生于万历八年即1580年)曾任升刑部主事、郎中,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辩冤疏附在后面。[9]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朽的内幕,贪贿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状况的一个缩影。

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晚明社会,官僚商人和普通商人是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进行贸易的。权商如同商业嗅觉灵敏的猎犬,在权力面前变成摇尾乞怜的走狗,猎取着特权庇护下的赃款和暴利。如西门庆之流,他们的特权越大,一般工商者经商的困难就越多。亦官亦商、半官半商的“西门庆们”,成了晚明社会最强势的利益集团。对于黎民百姓而言形同地狱的黑暗世道,对他们恰如光明灿烂的极乐世界!

这些骤富乍贵的“权商”,既是奢侈消费的引领者,也是社会颓败的主导者。在他们纵情声色、骄奢淫逸之际,色情文学在明正德、万历以后发展到空前绝后的地步。小说如《绣榻野史》《浪史奇观》《闲情别传》《昭阳趣史》《肉蒲团》等;春宫画册如《风流绝畅》《花营锦阵》《鸳鸯秘谱》《江南销夏》等,广为流传,影响甚大。“堕落的世风与堕落的文艺,相得益彰,构成了国家衰落期腐朽文化的主流,成为国家、社会衰落的明显标志。”[10]

这些字里行间和传神画笔“不离性事”的“畅销品”,并不单单是一些轻薄文人的无聊之作。相反,那些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大家如唐寅、冯梦龙、李贽、仇英等,或书写,或绘画,或点评,“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11],成为色情文化的吹鼓手。“初学拈笔,便思污蔑世界,广摭诬造,非荒诞不足信,则亵秽不忍闻。得罪名教,种业来生,莫此为甚,而且纸为之贵,无翼飞,不胫走”[12],“市民文人”和“通俗小说”的盛行,也成为中晚明尤为特殊的文化景观和社会怪相。李贽甚至鼓吹“成佛征圣,惟在明心,本心若明,虽一日受千金而不为贪,一夜御十女不为淫也”[13]。

色情文化是表,道德颓败是里。与资本主义的萌芽、封建礼教的萎缩和市民社会的勃兴联系在一起的,恰恰是顶层的政治腐败、底层的轻佻世风以及作为社会“中间层”的文人士子争相追逐“文化艺术商品化”的浪潮。与其说西门庆是被读书人“写”出来的,不如说他的故事是千百个商人“做”出来的。

2.新的交往关系:士商相混与“蝇聚一膻”

明朝中后期,人们交往关系不依名教,功利主义色彩渐浓,人情淡薄的风习日厚,人际交往“渐加以货币,遂至视多寡为厚薄”[14]。社会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贪赃枉法行为,人与人相处陷于极端不信任之中。

今天的诸多犯罪手法,如用假钱、碰瓷、骗婚、色骗、以残疾儿童行乞,冒充高官子弟招摇撞骗等都在明代蔚为盛行。当时有人写了一本《杜骗新书》,把好多骗钱的例子集合起来,教人防备。明代商人的旅行指南如《一统路程图记》《客商一览醒迷》,内容也都是如何防止受骗上当,怎么判断对方是否可靠,某个地方的风气如何等。[15]

在人心不古、“礼崩乐坏”之下,一个空前的世相悄然呈现:士商相混。不少达官显宦、文人学士不但抛弃了轻商贱商和“君子固穷”的传统观念,还竞相结交、恭维商人,形成了士与商、官与商结托交游的普遍风尚。[16]

—商人地位水涨船高

《汉书·食货志上》曰:“士农工商,四民有业。”这将“商”排在社会末流。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此时,明王朝继续奉行“重本抑末”政策。但到了明中叶,掌握着巨大货币财富的中晚明富商,迅速赢得了世人的趋奉。

明中叶,商人在徽州“昔为末富,今为本富”,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盐商汇集的扬州“俗喜商贾,不事农业”;常州府靖江县“农人贱而商贾贵”;山东“不贱商贾”;河南睢宁“庙湾民庶,食货得流,后多富者”;陕西泾阳“民逐末于外者八九”;江西南昌“逐什一之利,趾相错也”;福建西北山区“乡有苎布之利,喜于为商”;山西汾阳府“民率逐于末作,走利为鹜”……大江南北,陷入行商坐贾的“生意潮”。清人沈垚说:元明以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17]。给商人贴上了“豪杰”的标签。就连清雍正皇帝也曾评价道:“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人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这表明在社会上传统四民已经排列为“商农兵士”[18],读书人的地位可谓一落千丈。

对士人的礼遇更是每况愈下,富商“人家有宾客,动辄费数千金,乃不能损百千奉其师友”[19]。而原本颇具师道尊严的“馆师”与“工匠”“瓦匠” 一道被称为“学匠”。[20]而且,有货币权力和财富能力的富室巨商以“能蓄书画及诸玩器盆石花木之类”为流行时尚,“谓之爱清,……大率欲招致朝绅之好事者,往来壮观门户”[21]。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使一些原来重农贱商的封建士大夫也开始热衷于商业。一些儒生士子在这股“竞事商贩”潮流的影响下,弃儒经商,以至于“虽士大夫家,皆以商贾游于四方”。(https://www.daowen.com)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还表现在过去“文化人”不屑交往和联姻商贾的状况不再。“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贿拥资厚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姻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22]人们的择偶标准已经完全为金钱所左右。通过婚姻明索财礼已是司空见惯,“当时(指嘉靖以前)婚娶,但论门阀,媒约定言,两不求备。今女家许聘,辄索财礼男家”[23]。

—士人“治生”异常艰难

前人谈及士人“本业治生”之道,主要有四类:即“取科第致富贵”“开门授徒”“签简之役(即作幕僚)”和“童蒙之师”。[24]然而,到了明中后期,除了科举登第之外,靠后三者营生十分艰难。以至于以处馆授业为生的安徽歙县人李德远临终时“属其子春逢曰:我死为我大署其碣曰:‘贫士李仲明之墓’,死不憾矣”[25]。这些读书人大多以替人抄书,为乡里作庆吊、叙记、哀志之文,以及选编时艺等“下业”来谋取衣食。[26]许多风靡一时的艳情小说,也都是潦倒文人应市场之需,或受书商请托,基于牟利而为之,表明卖文为生的“为学者其好则贾而已”成为风潮。

“贫者,士之常。”士人生计的贫困化在中晚明表现得十分突出。“惟读书之士,至今日而治生之道绝矣。田则尽归富人,无可耕也;牵车服贾则无其资,且有亏折之患;至于据皋比为童子师,则师道在今日贱甚,而束修之入仍不足以供俯仰。”[27]读书人“业儒固善,然猝不成名,不若业贾,可朝夕养生”[28],“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声誉换不来柴米油盐。通过代人请托官府、代人考试、“业贾营商”等方式,“耕读传家”的传统方式被突破殆尽,“学者治生为急”的功利思潮方兴未艾。理学家李塨痛切指出:“今则士风益颓矣。有名声者,亦率同气不和,见利忘义。”

—“以利相交”蔚然成风

明代商人王文显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29]但现实中的情况却没有这样美好,儒士与商贾都有对方需要的东西。如蒲州盐商展玉泉靠行贿数百金,谋得了一个驿丞的小官。于是,十分得意地叫来儿子接管盐业并嘱咐说:“我仕矣,得间或视尔。”意思是自己做官的同时还监管着儿子的营生;同行们更是羡慕他“荣其贾而能仕。仕而不失其世业”。

此外,虽然“儒为名高,贾为厚利”,但脑袋满满的士人和口袋满满的商人还是找到了走到一起的理由。原本“谋道不谋食”的文人士子,开始“屈尊”与其交往;而当时盛行的借贷形式—“放官吏债”[30],更是成为商人地位上升的典型例证。那些挥金如土的富商纷纷“喜交士大夫以为干进之阶”[31],无非以财货吸引文人“多与之游”来附庸风雅,并且凭借雄厚的资本开始“与缙绅先生列坐抗礼”[32]。而那些屈就降节的士和官,无非是因趋钱附利而乞助于“富几敌国”的商人。

明代中后期,士人卖文求生已是平常之事。“专以卖文为活”者草拟三篇序文,可得“润笔千金”,何乐不为?明人的文集中,不少人都不遗余力地为商人撰写赞、寿序、文序、碑铭、传记、墓表、祭文等行状,并给商贾冠以“征君” “封君”“隐君”“府君”“舍人”“处士”等令名雅号。像归有光、祝允明等名士无不深谙此道,受人托请,获利颇丰。弗洛姆曾说过:“推动人的行为的最强有力的力量,来自人类生存的条件。”[33]金钱魔力如此之大,上至天理,下至人伦,无不为之“倾倒”。

从某种程度上说,“士与农商常相混”[34]这种新型社会交往关系的出现是“富而求贵”的商人们寻求社会地位的一种奢侈性、炫耀性消费方式。正所谓:“人情,贵则必骄。”晚明的奢靡生活与其说是一种“思想解缚”即人们开始尽情享受富足的生活,倒不如说它更像是某种心理宣泄,其情形几近于招摇过市,消费行为“从不露山、不显水一变而为此时的专为露山、专为显水”,从而使得讲排场、讲攀比甚至求新奇、求怪异成了世风变迁的显见特征。[35]

3.越礼逾制的世风

吏治和礼制是中国封建统治者用于治理国家的两大法宝,前者维系政治领域的稳定,后者维系社会领域的太平。然而,吏治腐败对礼制倒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仕风之堕落,也带动了世风之败坏。万历十六年前后,余继登在为北直河间府交河县县志作后序时写道:“弘、正以前,俗尚敦朴,士以质行相高,野无惰农,市无淫工,商贾无绮靡之奉,下不敢干上,少不敢僭长。今何如矣?美衣偷食,即诵法孔氏者犹然,无论商贾。农弃业为贾,贾弃业为游食。……甚者子凌父,弟凌兄,小人凌君子,富凌贫,少凌长,俗至无礼而恬不知怪,转相效焉,世变江河莫可挽也。”[36]

一个尤为突出的标志是,明初用于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烦琐礼法普遍遭到僭越突破。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食器皿不敢奢侈……万历以后迄于天崇,民多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37]。从官员到士人都在追求奢华享受,“呈逾制犯禁,不知忌也”[38]。如张岱所说“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花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而刺激感官的艳情小说业、娼妓业、春宫画、房中术、娈童风等更是盛行不羁。张居正曾经感叹:“今风俗侈糜,官民服食,俱无限制。”[39]

统治者虽三令五申、严加整饬,无奈人心不古,大势已去,“是皆僭拟无涯,逾国家之禁者也”,“朝廷禁止之诏屡下,而奢靡僭用之俗自如”[40],颓风已难挽矣。彼时华夏,“人多轻薄习,乡无谦厚之风,长幼失序”[41],“矜严礼法之家”[42]已不多见。“勋戚宗绅,竞尚侈靡”[43],个中原委还是出在了京城和“上面”。

早在万历的爷爷嘉靖执政之时,吏科给事中胡应嘉就曾上了一道“敦节俭” 的奏章,其中说道:

京师,四方之极远,通所取则者也。今诸贵人不宜共德,相高而兢(竞)逞侈心于冶艳之观,甲第连云,舆马耀日。始犹贵戚、中宫为之,而今渐染及儒绅矣。海内仿效,糜财殚力。

“豪门贵室,导奢导淫”,全国看“京师”,全民看“贵人”。这等于是从社会上游打开了一道“泄洪”的闸门,滚滚而下的便是“导奢导淫”的洪流:

—在“衣”方面,原本是“明季服色,俱有等级”,“士女服饰,皆有定制”[44]。到了万历年间,苏州城里“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货愈贵而服饰者愈多”[45];河南汝宁府是“厌常斗奇,巾袭晋唐,衣杂红、紫,竞相慕好,汰侈无已,实为妖服”[46];浙江各地是“男子服绵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拟无涯,逾国家之禁也”;山西地界是“斗丽夸多”,“风气渐浇,人心滋巧”[47];南京服饰则是“殊形诡制,日新月异”,“白屋之家,侈僭无忌”[48]……大江南北,一时间争奇斗艳,奢风四起,愈刮愈盛。

且不说《大明律》中对于君臣官民衣着材料、式样、尺寸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合理,也不论其所遵循的“贵贱之别,望而知之”的“衣冠政治学”是否正当,但仅就服饰僭越背后所渗透的尚奢鄙俭、崇富轻贱的社会心理而言,无疑是反映了中晚明后期的社会病态心理。不仅巨室豪强崇尚鲜衣华服,“……多巨室大豪,若家僮千百者,鲜衣怒马”[49];贫乏之人也纷纷“强饰华丽,扬扬矜诩,为富贵容”[50]。以至于“今不论下贱,凡有钱者任其华美,云缎外套,遍地穿矣”[51],“负贩之徒,道而遇华衣者则目睨视,啧啧叹不已”[52],直把“金玉其外”的华服锦裳作为“成功人士”的社会评价标准。更有甚者,“嘉靖辛丑壬寅间礼部奉旨严行备省大禁民间云巾云履,一时有司视为要务,不敢虚行故事,人知畏惮,未有犯者。不意嘉靖末年以至隆万两朝深衣大带忠靖进士等冠唯意制用,而富贵公子衣色大类女装,巾式诡异难状”[53]。为标新立异不惜“男扮女装”,到了丑态百出的地步。

—在“食”方面,穷奢极欲、大排筵宴成为社会常态。时谚云:“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千家万户赖以存续的“七件事” 无一不是关乎饮食。据《如梦录》所载,当时市面上“一切蔬菜俱全”,“各样肉菜俱全”,“海菜俱全”,还有“各样美酒”“各品芽茶”及“各样南北鲜果”“各样糖果”,只要家中有钱尽可随便享用。在人口稠密的都会甚至出现了厨师云集的专门市场“厨役市”,“凡有酒席,来此招顾”,足可见民间饮宴之隆盛。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杨东明在其所著《救荒图说》中对民间“率多侈靡”的“吃喝风”做了记载:“迎神赛会,揭债不辞。设席宴宾,倒囊奚恤。高堂大厦,罔思身后之图;美食鲜衣,惟顾眼前之计。”这分明已不是“民以食为天”的正常饮食,而是巧立名目举债消费、寅吃卯粮透支消费的欲望游戏了。明人叶梦珠在《阅世编》中记载时人家宴,“一席之间,水陆珍馐,多至数十品”,为满足口腹之欲,其靡费可见一斑。无怪乎“中外臣僚士庶之家,靡丽奢华,彼此相尚,而借贷费用,习以为常”,很多人是“打肿脸充胖子”,宁可负债也要逞一时之快。

—在“住”方面,明初提倡的“宫室有度”法则形同虚设。如明初除对官员按品级明确了房屋建造的规制,还曾规定:庶民所居房舍,从屋虽可有十所二十所,但不许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及彩色装饰等。然而世风日变,所谓“高楼飞阁连云起,画栋雕墙拟帝里”[54],一种追求豪华浮夸的建筑风格流传开来,大江南北无不竞相效尤。时人为装饰房屋,不惜以“一石之奇,辇自数千里;一花之异,购之数百金”[55]。“富者田连阡陌,岑楼相望”不说,还竞相“营别墅……为屋如千楹,缭以周垣,荫以佳木,园池蔬果,触目成趋”[56],屋宇的住宅功能退居其次,建筑的炫耀色彩日渐浓烈。

当时,“士大夫家不必言,至于百姓有三间客厅费千金者,金碧辉煌,高耸过倍,往往重檐兽脊如官衙然。园囿僭拟公侯。下至勾栏之中,亦多画屋矣”[57]。不少人热衷于“率为楼台、园囿、池沼,以相娱乐。近水则为河亭游舫,蓄歌伎,弄丝竹,花晨夕月,酣燕不绝”,对那些勤俭居家且“朴鲁而不为放达者,则群起而非”[58],分明是一派是非颠倒之景象。房屋居宅之有形“国制”荡然无存,由俭入奢、由奢而僭之风则在无形当中深入人心。

—在“行”方面,明朝作为等级社会亦在交通工具的使用以及规模、形制等方面有严格规定,如在京三品以上者可以乘轿,四品以下不得乘轿,“五府管事,内外镇守、守备及公、侯、伯、都督等,不问老少,皆不得乘轿”[59]。因此,“国初进士皆步行,后稍骑驴。后弘、正间,有二三人共雇一马者”[60],而且“乡官虽至任回家,只是步行”[61]。然而,在“脂粉气”和“铜臭味”充斥朝野的晚明,人们对交通工具的利用也日渐奢华,违礼逾制也就势所不免。

明代中后期松江的何良俊对此作过详细记录:“尝闻长老言,祖宗朝,乡官虽见任回家,只是步行;宪宗朝,士夫始骑马;至弘治正德间,皆用轿矣。……今举人无不乘轿者矣。……今监生无不乘轿矣,大率秀才以十分言之,有三分乘轿矣。其新进学秀才乘轿,……盖因诸人皆士夫子弟或有力之家故也。”[62]不但如此,“至优伶之贱,竟有乘轩赴演者”,一副高人一等的做派。

中晚明的改革为何必然失败?

明中期以后,最有影响力的改革有两次:一次是张居正在国家层面的务实改革;另一次是王阳明在社会层面的务虚改革。然而,这是两次必然失败的改革。如前所述,张居正改革的失败标志着国家利益调整机制的萎缩。张居正的改革,核心是一种赋税结构调整和财政体制革命,企图在“不伤筋动骨”的情形下使国家政权获得新的底层支撑点,然而,业已形成的官僚集团的逐利风潮和土地兼并,使得这种顶层设计如昙花一现,根本没有土壤得以存续。王阳明改革的失败标志着国家意识形态调控的瓦解。王阳明作为一个奇人,生前功名显赫却十分落寞。倒是隆庆二年,皇帝再诏赠为“新建侯”,谥“文成”,颁铁券。穆宗皇帝在券文中说:“两间正气,一代伟人,具拨乱反正之才,展救世安民之略。”尽管如此,一两个人的力量在社会大潮中好似沧海一粟。在无法有效进行利益调整的顶层设计和集体不负责任的执行机制之下,明王朝只有走向灭亡这一条路。

长此以往,“习以为常,利厚官高则是能品”,一股追逐荣华富贵、贪恋金钱、爱慕虚荣的社会风气弥漫全国。作为社会栋梁的士人亦莫能外,如书画大家徐渭为浙闽总督胡宗宪代写《镇海楼记》得润笔费220两后,马上到老家买地l0亩、建房22间,并颇带炫耀性地命名为“酬字堂”。虽然逾越封建礼制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进步开化的色彩,但其所引发的价值混乱乃至道德滑坡却不容小觑。“人情以放荡为快,风气以侈靡相高”,世风、仕风和士风都到了颓败不堪的边缘。

于是,“人无担石之储,然亦不以储蓄为意。即舆夫仆吏奔劳终日,夜则归市肴酒,夫妇团醉而后已”[63],分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浑浑噩噩不可终日。社会底层的穷门小户也不顾经济实力进行攀比消费,“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64],“毋论富豪贵介,纨绮相望,即贫乏者,强饰华丽,扬扬矜诩,为富贵容”[65],最终沦为权贵和金钱的双重奴仆。一言以蔽之,晚明奢靡之风恰如时人所说:“此乱象也。”[66]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