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的改革的最危险的敌人”
“修理机器必须先停止机器”的观点是错误的,任何机器都可能出错。美国公民清醒地认识到了,给他们带来好处的变革,是连续的、合作的、实验的、非理论的变革。
—弗雷德里克·L.艾伦
20世纪初,老罗斯福总统的“美式”改革得以艰难前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对可能引发政治“系统崩盘”的“休克疗法”、社会革命的“暴风骤雨”保持警惕。哈耶克认为:“民主政制必须首先认识到,它必须为自己的愚昧支付学费,而且也绝不能为了解决当下的问题就对未来大开无限额支票。”[57]这也如同对奄奄一息的病人下药,如果用药太猛,病治好了,人死了,意义何在?
1.警惕“比现存制度下更深的罪恶之渊”
改革意味着利益调整,夹杂着矛盾冲突,连带着社会震荡。正如美国学者所说:“只有新世纪的最初10年左右开始,随着公平待遇共和主义者、新自由民主派以及拉福特进步党等揭丑者、改革者和进步主义者的力量和影响的显现,美利坚民族才开始通过政府方面的集体活动来扩大人们的自由。”[58]改革的成败得失,完全取决于顶层设计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策略。
按照老罗斯福的老朋友、黑幕揭发者林肯·斯蒂芬斯的看法,老罗斯福并不愿意张扬“……对付这个体制,对付参议院和众议院中的政党核心小集团、对付法院、对付华盛顿特区地方政府和对付华尔街的经验,其原因在于他不是在同他们战斗,而是与他们共事”。之所以能够取得“罗氏”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是因为“他是一个站在人民一边的野心家,但是尽量从掌权者那里骗得一些让步,并使他们多少为国家做一些事。他一经发现,可使一个参议员变‘坏’的理由和贿赂方式是什么并不十分重要。他私下承认,重要的事是那人代表什么,就表达民主政治与财团政治之间的争端的议案为何投票”[59]。
而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老罗斯福干脆直接发出了这样的“警世恒言”:
那些鼓吹动荡和不满情绪的人,那些对整个现存制度持否定态度的狂热的煽动家,那些或是出于居心叵测或是昏头昏脑而行为乖戾的人,那些只鼓吹破坏而不提出任何建设性建议的人,或者是那些提出的替代性意见比现存罪恶还糟的人—所有这些人都是真正的改革的最危险的敌人。如果他们得势的话,他们将把人民引向比现存制度下更深的罪恶之渊。
于是,美国上上下下为改革而众议沸腾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主流观念:
当国家这艘大船偏离航线的时候,也就是说它没有按照应有的方式运转的时候,你完全没有必要毁掉它,然后另造一艘大船,相反,加入这艘大船上的全体船员始终都保持着警惕、时刻都仔细地检查,并且及时修补的话,你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整和改进,一边保证它继续行驶,一边进行维修。[60]
相比之下,在老罗斯福的划时代改革大潮中,拿起纸笔揭示贪腐、主张正义的林肯·斯蒂芬斯的失败经历或许更有说服力。20世纪初,一群改革派人士所试图打造“廉洁城市”的“波士顿1915计划”失败了。林肯·斯蒂芬斯作为该计划的主要谋划者和参与者,不无遗憾地承认“或许这样一个计划在城市是无法施行的”,只有“一个能够亲自或找一大班人大规模地从事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组织者,或许会使一个城市、州或者国家享受公共服务(后来的苏联及其五年计划证明了这一点)”。与斯蒂芬斯十分赞许的苏联“五年计划”式的“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相比,“美国政府不再是一个民主政府,而是一个财阀政府”,因为“那些想从人民身上捞取财富的商人们不得不收买人民的领导者。而人民的领导者出卖了人民,背叛了人民对他们的软弱的可怜的信任”。[61]在马丁·洛马斯尼(Martin Lomasny)等波士顿“统治者”看来,斯蒂芬斯这些“入侵的改革者”根本一无是处,所谓改革城市的计划“从理论上看站得住脚,但无法实施”。
为什么治理腐败需要“将智慧放在道德之前”?
林肯·斯蒂芬斯被同时代人视为“腐败问题专家”,但在如何根除腐败的问题上,他却经常以“将智慧放在道德之前”[62]来作答。难道不应当首先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进行道德审判和道义谴责吗?斯蒂芬斯的解释是:问题应该是“什么” 而不是“谁”,与指责某一腐败分子的道德败坏相比,找到问题的根源、特权和利益的所在可能更加重要。因此,他提出一方面要改变“存在痼疾的经济制度”,“同时也不妨宽恕那帮流氓恶棍,让他们自己忏悔并告诉我们事实”。一位德国学者也提出了近似的观点:“与腐败作斗争有点类似柔道。不是去直接地抵抗犯罪势力,而是要转移敌人的能量使其自身衰败。不是去发布零容忍的政策,而是要认识到人类行为永远都会存在不完美性。不是去强求一个绝对廉洁的世界,与腐败斗争最重要的是在斗争中利用这些不完美的艺术。”[63]这些见解之所以有其可取之处, 并不是因为辞藻的华丽、结论的完美,而是认识到了腐败现象的复杂性和治理腐败的艰巨性。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事实!但这或许并不仅仅是史实。当今世界的许多雄心勃勃的改革家,可能都会遭遇到这样的无奈。
历史学家弗兰根指出:“进步主义者从来没有想改变美国社会的结构。他们不是革命者,而是改革者和管制者。” [64] 在19世纪最后10年和20世纪第一个10年,进步改革者以及各种政治改革力量重点解决了经济社会变迁后导致的各种动荡和不安。尽管有些“小修小补”的味道,然而,“政治系统随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在政府权力重塑的过程中得以自我修复”。
这正是老罗斯福总统在驾驭美国这艘大船穿越腐败高发的“风暴眼”时做出的历史贡献:船没有翻,船身也没有解体,而是逐渐调整到了正确的航道!
于是,在1912年总统选举时,美国社会各改革力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小修小补”的改革已完成历史使命,局部改革或局限在某一层级的改革已无法更有效地解决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因此,大选中的辩论焦点是:如何从根本上重组美国社会?
然而,仅仅在十几年前,总统选举中的竞选宣传还总是纠缠于总统个性、流言蜚语和生活琐事,掩盖各党派之间事实上乃一丘之貉的实质。当时一位敏锐的文学评论家亨利·亚当斯在写给朋友的信中是这样评论总统选举的:
我们正沉湎于难以言表的政治玩笑之中。困扰我们的重大问题层出不穷……可有趣的是,无人谈论真正与其切身利害相关的事,他们也一致同意不去管这些事。取而代之的则是新闻界热衷于对某些很可笑的事情争论不休:克利夫兰先生是否有私生子,是否与多个情妇一起生活?
如果没有那个精明睿智而又注重策略方法的老罗斯福“船长”,或许,这些历史就要重写了。而且,尽管“在究竟是在哪个层级的政府上、进行了哪些核心的和决定性的改革,最终构筑了这个进步时代的问题上,研究这个课题的学者们绝少能达成共识”[65],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来自白宫的“国家驱动”至关重要。
2.俄美道路对比:“光有诚实远远不够。”
1931年,65岁的林肯·斯蒂芬斯在自传的结尾部分比较了俄、美两国道路。他还得出了一个颇令人意外的结论:“美国正在继俄国之后第二个充满信心地进行试验,它是演进对革命的启示录。”当然,“美国的活力充沛”和“欧洲的生硬死板”不同,美国走的“也不完全是英、法、德的道路,而是在走自己的路”;但“布尔什维克主义的俄国和大机器生产的美国与我所见到过的任何其他两个国家相比,无论是本质上还是政治上都更为相似。……这两个民族—俄罗斯民族和美利坚民族,一个自觉,一个无意,但不都是朝同一个目标迈进吗”[66]?
实际上,如果借用萨米尔·阿明(Samir Amin)关于“腐朽”和“革命” 的概念区分,可以说为了防止类似罗马崩溃时所发生的“腐朽”,俄、美两国在20世纪初期确实都发生了某种意义上的“革命”。只不过,俄国所发生的是一种“解体式变化”,而美国出现的是一种“控制式变化”。
相比之下,19世纪英国的变革之路要舒缓平和得多。1833年,法国人托克维尔游历英格兰时发现,“如果你同一位中产阶级谈话,他憎恨某些权贵但不敌视贵族群体”。英国人宁愿让贵族特权随着社会进步和政治制度演变而逐渐削弱,但“很难对贵族特权体制动切除手术”。久居英国的恩格斯还将这种统治阶层的传统观念称为“英国性格”,即认为“似乎一个伟大的民族,全人类以至整个宇宙,没有贵族这个名词就不能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英国大地产制的解体和贵族特权的衰微,还是向世人展示了社会经济改革的另一种典型。
美国学者评论道:“在英国,‘进展’看来是时间颇长、相对平稳的历史的产物,整个过程既缓慢而又无巨大剧变。”[67]这种改革是缓慢的、渐进的,依赖于立法机构和立法程序,却又使人无法抗拒。“不列颠的民主主义社会改革明显区别于俄国和东方其他国家的做法。虽然也有对立、痛苦和怨恨,有赞成、嘲笑和欢欣,却好像不是那么强烈。而且,这种改革毕竟得到了社会大多数人的支持,减少了暴力和流血,有着不可抹杀的历史意义。”[68]
当我们回首各国的变革路径,似乎应当更多一些审慎与平和。
对于发生在“腐朽”俄国的解体式变革,斯蒂芬斯曾不无赞许地评论道:
“俄国是一片充满自觉而执着希望的土地。但是,被俄国人视为主要对手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在无意识中凭借强大动力前进在一条道路上的。这条道路似乎不可能通过盲目的试错法来实现对实业、政治和艺术的管理、投资和支配。”而且,“在俄国,政治和商业自觉地进行了合并。……政治制度是一种起保护作用的脚手架,暂时性的独裁在其中将全部的农业、工业和商业合并成一个巨大的中央集权的组织”[69]。
相比之下,尽管斯蒂芬斯对美国的改革之路并不十分满意,并且对俄国改革“暂时性独裁”的效率感到钦佩,但他最终也不得不接受美式渐进改革的现实。他指出,要治理腐败“光有诚实远远不够;要解决我们的政治问题,还需要智慧,需要一些经济学理论知识,需要勇气、力量、意志力、幽默感和领导才能—也就是说,需要有智慧正直”[70]。
但从实际效果看,美国治理“镀金时代”的腐败和社会问题并非无意识的或盲目的“试错”,而是采取了一种有策略的“调整模式”。
这就是世界体系论者华勒斯坦所指出的“运行效果出奇地好”的国家再造机制:“在那个时期,核心国家的工人阶级有两条增加报酬的途径:一条是在政治上参加选举的道路,即缓慢地但又不断地扩大参政权;另一条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再分配道路,即缓慢地但又不断地扩大社会立法和社会福利或福利国家。”于是,“到1914年,我们看到了结果—核心国家的工人阶级与他们各自的国家很好地结合成一体,变得既有爱国主义,又有改革精神”[71]。
这场大改革、大动荡的顶层设计者西奥多·罗斯福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真正意图:
我但愿资本家未来能够明白,我正在倡导的一切,……实际上都是为了有产者的根本利益。因为这将使他们免受(无产者)革命的威胁![72]
实际上,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仍然处于此起彼伏的国内冲突和动乱之中,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的继续发展。然而,大半个世纪之后,苏联自上而下的一次“试错性”改革却葬送了斯蒂芬斯曾赞誉过的“俄国道路”。针对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作家尤里·邦达列夫评论道:“人们可以拿我们的改革和一架飞机相比,起飞了,却不知道飞行的目的地是否也有着陆的地方。”[73]更关键的是,苏联的改革失败无法纠错、无法修复,其原因即是哈耶克曾分析的那样,因为“这些方案的采纳,乃是一种在政治上不可撤销的举措(politically irrevocable measure),这即是说这些措施一旦实施,就必须执行下去,而不论这种措施是否已被证明为一种失误之举”[74]。
西方评论家往往强调苏联的失败,但它的若干成就也确曾让人无法视而不见。第三世界人士则特别关注苏联工业化的速度。苏联从一个乡村的、农业的国家一跃而成为城市化的、工业化的国家,其速度之快,历史上绝无仅有。苏联的这些变化和成就,是在一种与资本主义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体制下取得的。但正如大卫·科兹等美国学者所追问的那样:
为什么苏联革新体制的尝试,即所谓的“改革”,反而导致了它的终结?为什么要改革?为什么苏联体制终结之后,紧接着是如此快速的经济和社会衰退?为什么在苏联实现向民主和资本主义的转变如此困难重重?在现代资本主义的替代性发展模式的可行性上,这些事件告诉了我们什么?它们是否真的表明,资本主义是现代世界上唯一可行的社会经济体制,任何建立一种更加团结、更加平均的体制的尝试都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75]
事实上,正是“来自上层的革命”导致了苏联的解体。在由戈尔巴乔夫改革产生的新的政治条件下,大部分位居国家要职的苏联党—国精英,以及其他重要的官方组织,从拥戴社会主义转向了拥戴资本主义。他们转而拥戴资本主义,是由于他们认识到从社会主义转变成资本主义能使他们变得更加富有。苏联党和国家的许多高层官员变成了富有的银行家或商人,或者成了新政权的官员。
大卫·科兹和弗雷德·威尔剖析了休克疗法或者说新自由主义的转轨策略,并将其作为苏联之后俄罗斯社会经济灾难的原因。这一策略要求立即实行价格自由化,立即开放国内经济,使商品和资本的进出口不受约束,大量国有企业迅速私有化,政府支出全面大规模削减,以及实行非常紧缩的货币和信贷政策。这种激进的策略引起了过度的通货膨胀、经济的崩溃、工业的毁灭、绝大部分人口的贫穷、有组织犯罪的迅速增长,以及最有价值的苏联企业倒卖给了不讲道德的内幕人员。
正如G.萨托利所说:“过度的和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非常容易产生完全瘫痪或者导致最终失败的、没能很好规划的改革的混乱结果。这并不意味着极化政体注定是软弱的且最终是自我毁灭。然而,它们却难以应对爆炸性的或源自外部的危机。”[76]戈尔巴乔夫所盲目推行的改革,使曾经强大的苏联走上了内外结合的“自我毁灭”之路。
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的新自由主义策略在各个方面与中国改革的策略完全不同。在1995年,很多在苏联时期最有价值的财产还没有被瓜分掉,但此后不久这些财产便被瓜分殆尽,并出现了被称为“寡头政治家”的私有集团。这个小团体控制了俄罗斯大量的自然资源以及银行、城镇房地产和大部分主要的大众传播媒介。在叶利钦总统和寡头政治家之间出现了共生关系:寡头政治家是由叶利钦统治下的国家政策及其行为所产生的;反过来寡头政治家又形成了这个政权最重要的基础。人们也都相信,寡头政治家不但给总统派出了最重要的顾问,并且给叶利钦及其家庭捐助了大量的个人财富。
前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埃贡·克伦茨撰文指出,“苏联不是因人民革命而解体。它是从上面被破坏的,由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的不同派系所破坏”,“戈尔巴乔夫事后供认:他从政生涯一开始就已经决定‘去除共产主义’。难以置信,党派和国家是由于无计划、无原则性而脱离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的。正因如此,一个像叶利钦这样的反共产主义者才会被冲到了浪尖”[77]。此后,正如美国学者所说,“1996年鲍里斯·叶利钦当选为总统的不可思议的选举……是一个用以表明如何伪造一次自由选举的惊人事例。它显露出新政权中腐败之无所不在,私有奸商之横行霸道”[78]。但木已成舟,苏维埃已成往事。
H.M.卡伦则指出:“改革者是在革命者作为整体来运作的局部上进行运作。改革者是与现存趋势相和谐、与盛行原则和运动相一致的前提下寻求改良,而革命者则要使运动改变方向、停止或者倒退,要使原则发生根本性地改变。”[79]我们似乎可以把老罗斯福称作是一个相当成功的改革者,而戈尔巴乔夫则是个彻底失败的“颠覆者”。特别是与苏联剧变式改革“版本”不同,美国的改革故事要长得多,剧情也复杂得多。如据历史学家梅涅斯的统计,美国各级政府中的腐败在1850年后开始上升,并在19世纪80年代达到顶峰,此后经过各种改革,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官场腐败才逐步下降。美国的治理变革经过了近半个世纪才有所成,并以“老罗斯福新政”及其肇源的进步时代为代表,最终靠的是坚韧而稳健的行动,而不是什么赶着时间的“硬着陆”,或是不计后果的“大休克”。
因此,对苏联解体研究甚深的美国学者沙希利·浦洛基在其专著《大国的崩溃》中写道:
戈尔巴乔夫发起的改革表明,现代革命往往会自食其果。如果说法国大革命带给布尔什维克灵感,那么西方自由主义则为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提供了思想和言论支持。与之前的俄罗斯领导人一样,戈尔巴乔夫向西方寻求解决国家问题的答案,这就表明苏联无法在经济、社会和军事方面与西方竞争……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是最后一次试图模仿西方并赶上西方的努力。[80]
或许,与美国递进式改革不同的苏联激进式改革之所以失败,一个最大的教训在于:“休克疗法”让国家休克了,让公众的福利休克了,然而,亲手推倒了“苏维埃之墙”的民众所盼望的社会公平正义却姗姗来迟,每每令人引颈扼腕。如果说苏共因为腐败而导致政权垮台是当政者的无良和特权利益集团的无耻,那么,其因为反腐败而造成亡党亡国更是一种历史的无知和政治的无能!
【注释】
[1]转引自(英)赫伯特·斯宾塞著,谭小勤等译:《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第79页。
[2](中)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9页。
[3](英)约翰·穆勒著,胡企林等译:《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第539页。
[4](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盛葵阳等译:《政治学说史(下册)》,第773页。
[5](美)伊曼努尔·华勒斯坦著,路爱国、丁浩金译:《历史资本主义》,第26页。
[6](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盛葵阳等译:《政治学说史(下册)》,第773页。
[7]克里斯托夫·格拉曼《1500—1750年欧洲的贸易》,载卡洛·M.(意)齐波拉主编,徐璇译:《欧洲经济史》第二卷,贝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448页。
[8](美)吉尔伯特·C.菲特著,司徒淳等译:《美国经济史》,第555—572页。
[9](美)卡罗尔·卡尔金斯主编著,王岱等译:《美国扩张与发展史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44页。
[10](美)霍华德·津恩等著,汪小英等译:《另一半美国史》,第167页。
[11](美)本杰明·沃特豪斯:《美国商业简史》,第163页。
[12](美)本杰明·沃特豪斯:《美国商业简史》,第136—137页。
[13](美)罗纳德·赖特著,高岳等译:《其实你不懂美国》,第254页。
[14](美)本杰明·沃特豪斯:《美国商业简史》,第164—165页。
[15]钱满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85—92页。
[16]黄贤全、王孝询:《美国政治与政府调控》,“序言”,第227—228页。
[17]《当代世界思潮》编写组:《当代世界思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45页 。(https://www.daowen.com)
[18](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299页。
[19](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盛葵阳等译:《政治学说史(下册)》,第775页。
[20](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146—147页。
[21](意)G.萨托利著,王明进译:《政党与政党体制》,第186页。
[22](英)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册,第81页。
[23](意)G.萨托利著,王明进译:《政党与政党体制》,第198—199页。
[24]《纪念辛亥百年,告别革命情结》,《环球时报》2011年10月10日第14版“社评”。
[25](意)G.萨托利著,王明进译:《政党与政党体制》,第196页。
[26](英)伯特兰·罗素《权力论》,吴友三译,第203页。
[27]《美国国会游说团和“腐败文化”》,《国外社会科学文摘》。
[28](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7页。
[29](意)G.萨托利著,王明进译:《政党与政党体制》,第207页。
[30](美)索尔斯坦·凡勃伦著,蔡受百译:《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1]《明史》卷72。
[32]参见黄仁宇:《明代的财政管理》,载《现代中国的历程》,第106—107页。
[33]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702页。
[34]王觉非:《英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97、401页。
[35]K.茨威格特, H.克茨著,潘汉典译:《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4页。
[36](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余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4页。
[37](英)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册,第51页。
[38](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216页。
[39](美)林肯·斯蒂芬斯著,朱晓译注:《耙粪者自述》,第166页。
[40](美)本杰明·沃特豪斯:《美国商业简史》,第165页。
[41](德)约翰纳·伯爵·兰斯多夫著,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译:《腐败与改革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证据与政策》,第92页。
[42](美)艾伦·特拉登堡著,邵重等译:《美国的公司化:镀金时代的文化与社会》,第175页。
[43](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50页。
[44](英)赫伯特·斯宾塞著,张雄武译:《社会静力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6页。
[45]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比值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亦然。
[46]王迎春、张小平:《工业化阶段的收入分配:美国的教训和中国的挑战》,《中国国情国力》2006年第10期。
[47](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155—156页。
[48](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52页。
[49]亨利·德马雷斯特·劳埃德(1847—1903):美国改革运动者,1872—1885年间任职于《芝加哥论坛报》,1894年出版了对标准石油公司和垄断现象进行抨击的《财富与国民的对立》一书。
[50](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51页。
[51](意)马基雅维利《民主论:拿破仑批注版》,杨小雪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389页。
[52](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186页。
[53](美)沃浓·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1620— 1920》,陈永国译,第776页。
[54](美)罗伯特·帕特南著,王列、赖海榕译:《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5](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418页。
[56](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美国的民主》(上卷),第252页。
[57](英)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册,第70页。
[58](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199页。
[59](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439页。
[60](美)弗雷德里克·L.艾伦著,高国伟译:《美国的崛起》,第95—96页。
[61](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552—553页。
[62](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540页。
[63](德)约翰纳·伯爵·兰斯多夫著,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译:《腐败与改革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证据与政策》,第199页。
[64]转引自马骏《改革共识:改良而不是革命》,《中国改革(综合版)》2008年第10期。
[65](美)伊丽莎白·桑德著,陈永杰译:《美国进步时代对中国的启示:三种代理模式》。
[66](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561页。
[67](美)丹尼尔·布尔斯廷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译:《美国人开拓历程》,第177页。
[68]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第261页。
[69](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584页、第577页。
[70](美)林肯·斯蒂芬斯著,展江等译:《新闻与揭丑(Ⅱ)》,第403页。
[71]参见(美)伊曼努尔·华勒斯坦著,路爱国、丁浩金译:《历史资本主义》,第97—98页。
[72]转引自黄贤全、王孝询《美国政治与政府调控》,第224页。
[73](德)埃贡·克伦茨著,李红霞译:《民主德国的终结与苏联解体的因果关系》,《红旗文摘》2011年第17期。
[74](英)弗雷德里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册,第61页。
[75]参见(美)大卫·科兹、弗雷德·威尔著,曹荣湘等译:《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
[76](意)G.萨托利著,王明进译:《政党与政党体制》,第200页。
[77](德)埃贡·克伦茨著,李红霞译:《民主德国的终结与苏联解体的因果关系》。
[78](美)丹尼尔·辛格著,曹荣湘等译:《谁的新千年》,“前言”。
[79]转引自(美)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著,刘李胜等译:《领袖论》,第205页。
[80](美)沙希利·浦洛基:《大国的崩溃》,第362—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