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补液进行容量补充

二、静脉补液进行容量补充

烧伤休克期复苏的补液治疗,输液量大,持续时间长,应建立可靠的静脉通道,如果周围静脉充盈不良穿刺困难,应采取静脉切开,切莫因反复建立补液通道而延误抢救时机。烧伤后体液丢失的成分主要是电解质和血浆,丢失量与烧伤面积、深度以及体重有密切关系,而且有一定的规律性,依此特点,临床上可以采用公式来指导复苏补液治疗。这些公式一般都以烧伤后体液丢失的规律性为依据,并将烧伤面积和体重作为公式的核心因素来考虑,但每个公式的产生又有其特定条件和地域性、不同的经验背景和理论依据,再加上烧伤病人的个体差异,因此,在选择和执行公式时要灵活掌握,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临床指标,根据病人对治疗的反应,及时作出调整。下面介绍几种在国内外烧伤界影响较大、又有一些代表性的计算补液量的公式。

1.第三军医大学公式 该公式于1962年根据147例成人大面积烧伤病人早期补液情况总结而成。公式要求伤后第一个24小时内,成人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胶体0.5ml、电解质1ml、基础水分2000ml,伤后8小时内补入估计量的一半,后16小时补入另一半;伤后第二个24小时电解质和胶体液减半,基础水分不变(表6-2)。

表6-2 常用的晶胶混合公式比较

图示

注:*烧伤面积超过50%,补液量仍按50%烧伤面积计算,伤后第1个24小时输入总量不超过10000 ml。

2.Evans公式 1952年首先由美国Evans根据动物实验结果提出的补液公式,目前临床所采用的含有电解质与胶体补液公式均是在该公式的基础上改良的。公式计算方法为:成人每1%的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充胶体和电解质溶液各1ml,同时补给基础水分2000ml,估计量的一半于伤后8小时内输入,另一半于后16小时输入;伤后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溶液补给量为第一个24小时输入量的一半,另补基础水分2000ml。该公式存在的明显不足是烧伤面积超过50%者,补液量仍按50%烧伤面积计算,不适合50%以上烧伤病人的休克期补液治疗。(https://www.daowen.com)

3.Brook公式 该公式于1953年由美军Brook医学中心外科研究所在Evans公式基础上改良而成。公式要求伤后第一个24小时内,成人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补给等渗乳酸钠林格溶液1.5ml,胶体0.5ml,水分不变。此公式与Evans公式明显不同点是烧伤面积超过50%者,按实际烧伤面积计算输液量,并用乳酸钠林格溶液代替生理盐水,较符合生理需要。

4.Parkland公式 1968年由Barter在美国Parkland医学中心提出。该公式主张在伤后第一个24小时只补给电解质溶液,不补给胶体和水分。待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血管通透性有所改善后再补充血浆和水分。其理由是伤后第一天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体液丢失造成细胞外液缺钠和缺水,必须大量补充钠离子才能恢复细胞外液的渗透压,而此时补给胶体,并不能维持血管内胶体渗透压,反而因血浆蛋白渗漏到组织间隙,造成组织水肿液回吸收时间延长。具体补液方法:伤后第一天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给等渗乳酸钠林格溶液4ml,伤后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后16小时输入另外1/2;伤后第二天不再补给电解质溶液,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给血浆0.3~0.5ml,并适量补充等渗糖水。此公式比较适用于血浆供应困难的地区和成批烧伤早期现场救治。

5.高渗钠溶液疗法 1974年由美国Monafo提出。利用溶液的高渗作用,输入后造成细胞外液渗透压增高,促使细胞内水分向细胞外转移,起到扩张细胞外液的作用,从而达到扩充血容量目的。高渗钠溶液疗法具有补液量少、液体负荷轻、扩容迅速的特点,较适用于心肺功能负担较重的病人以及高原缺氧环境下烧伤补液治疗。由于高渗钠溶液属非生理性溶液,大量或长时间使用可对机体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高渗性脱水、血压降低、溶血反应和凝血功能障碍等,大面积烧伤病人慎用。常用的高渗钠溶液包括3%氯化钠溶液、250mmol/L的复方乳酸钠溶液和高渗钠加右旋糖酐70溶液。伤后48小时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给3ml,总体液量的2/3在第一个24小时输入,另1/3在第二个24小时输入。使用高渗钠溶液时,必须严密监测血清钠和渗透压的变化,若血清钠浓度超过160mmol/L,渗透压超过330mOsm/(kg·H2O)时,应降低输入钠浓度或改变输液计划。

6.南京公式 该公式仅依据烧伤面积计算补液量,较适用于中、青年烧伤病人,也适合战时急救及成批烧伤的救治。补液公式为:伤后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ml)=烧伤面积(Ⅱ度、Ⅲ度)×1000±1000(体重轻者减1000,重者加1000),其中水分2000ml,其余1/3为胶体,2/3为电解质溶液,其他要求同第三军医大学公式。临床应用中发现,Evans公式和Brook公式用于烧伤面积<50%的烧伤病人时,预算量偏多,而用于烧伤面积>50%的烧伤病人时,因补液量仍按50%烧伤面积计算,使补液量受限而偏少,面积越大越显不足;国内通用公式与Evans公式和Brook公式相比,具有补液量少的优点,而且输入量没有上限,按实际面积计算,对大面积烧伤病人来说,预算量偏少的问题不很突出,第1个24小时复苏液的胶体用量介于Evans公式和Brook公式之间;南京公式以我国青年体表实测面积为基础,使用方便,尤其适用于战时及成批烧伤病人收容时,其公式计算量中包括了2000 ml基础水分,在计算胶晶之比时应先予以减除。

小儿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相对较大,组织含水量也相对较大,因此,烧伤儿童的补液量也应相对较大,一般按2ml/(%TBSA·kg)计算第1个24小时晶胶体补液量,基础水分儿童按70~100ml/kg,婴幼儿按100~150ml/kg计算。小儿头面部烧伤时补液量需要较多,个别头面部烧伤的小儿所需胶体和晶体溶液量可达3~4 ml/(%TBSA·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