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术

第八节 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术

心跳、呼吸骤停者应执行复苏术。复苏术是以心脏按压暂时维持人工循环,以人工呼吸代替患者的自主呼吸,建立有效的循环和呼吸,恢复全身血氧的发生和发展,促使脑功能的恢复。

引起心跳、呼吸骤停的病因很多,常见的有:各种严重创伤、大出血、麻醉意外、食物中毒、心血管疾病、电解质紊乱及过敏等。

患者呼吸停止、意识丧失、颈动脉搏动消失即可诊断为呼吸心搏骤停,应立即进行争分夺秒的 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