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PR的启动时机和患者筛选

一、ECPR的启动时机和患者筛选

心跳骤停患者基本生命支持的开始时间是影响预后重要因素,及早胸外按压对器官恢复至关重要。5min内开始CPR,患者生存率增加2.3倍。CPR持续时间与不良预后呈正相关。当患者为难治性心脏骤停时,即常规CCPR实施30min仍未恢复ROSC,其预后通常较差。院外心脏骤停患者CCPR超过15min其生存率降至10%,CPR超过35min生存率仅为1%,CCPR超过60min成功复苏仅有个案报道。因此,启动ECPR的最佳时机是在CCPR后21min内,在CPR的前10min即开始准备ECPR,并在20min内完成插管。

可电复律的初始心律(室颤、无脉搏性室速、可以使用除颤仪的未知心律)是影响ECPR对象选择的重要因素。Grunau的研究显示,可电复律初始心律的患者中90%可以存活到出院,是无可电复律初始心律患者(无脉性电活动,心搏停止和无法电复律的未知心律)的两倍。Cournoyer等的研究显示,在救治过程中由不可电复律心律转换为可电复律心律,尽管救治效果逊于初始心律即为可电复律心律,但仍可作为良好预后的标志。

年龄与生存率成负相关,45~64岁后生存率逐渐下降。一些研究将ECPR患者的年龄上限定为75岁,另一些研究则排除了70~75的患者。我国ECPR指南中推荐患者年龄<75周岁。年龄<20岁的患者生存率最高,根据体外生命支持组织(ELSO)2011—2015年间的注册表数据显示,新生儿和儿童ECPR总出院生存率为43%。因此对于年轻患者,不论是从生存期待还是社会资源角度考虑,都应尽早实施ECPR。无目击者的心脏骤停,由于难确定循环停止时长,无法预测神经功能恢复情况,应慎重考虑ECPR。(https://www.daowen.com)

2019年美国心脏病学会专家共识指南文件中对ECPR的适用对象和排除标准进行了总结。其中,适应证:年龄<70岁,有室颤或室性心动过速的初始心律,有目击者心脏骤停,5min内CPR,CPR后15min内未恢复持续自主循环。禁忌证:心博停止、无目击者心脏骤停、总心脏骤停时间超过60min、先前存在的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中风、严重痴呆、晚期恶性肿瘤、慢性神经肌肉营养不良、精神疾病、缺氧性脑损伤),存在抗凝禁忌,急性主动脉夹层,怀疑因出血或其他非心血管原因导致的休克,或已知“不可复苏”的状态。

尽管如此,不同研究的纳入排除标准并不一致,适应证与禁忌证也并非绝对,各中心仍需根据经验及特定情况具体分析来选择对象。除了患者因素,应考虑急救团队的ECMO管理能力,对于已存在感染性疾病如新冠肺炎患者,还应考虑医护人员交叉感染、防护设备可获得性、资源分配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