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约属性,明晰概念

一、规约属性,明晰概念

我国文旅演艺自兴起以来,就以强大效益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景区筹办演艺项目,逐渐形成了一股演艺热潮,使得文旅演艺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演艺模式日趋丰富。而这股演艺热潮是伴随着理念落后、条件不足和定位不明等问题一同发展的,具有相当程度的盲目性,国内文旅演艺市场也因此出现粗制滥造、内容低俗与文化失真等问题,陷入发展瓶颈。同时,随着文旅消费日趋年轻化、国际化、多元化,游客日益重视体验感和获得感,文旅演艺市场亟须进行理念创新,推动业态更新。在此背景下,“文旅演艺剧”这一概念的提出与研究对于提升文旅演艺质量、促进文旅演艺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沿革与实践经验来看,“文旅演艺剧”概念的提出有其深厚的历史与现实基础。长期以来,文旅演艺剧存在着多种叫法,如旅游演出、山水实景演出、大型山水实景歌舞、大型山水实景歌舞剧、旅游演出项目和旅游演艺等。叫法的不统一折射出了概念的不清晰和定位的不明确等诸多问题。正是对概念和定位的模糊化处理,使得文旅演艺剧缺乏明确而行之有效的发展路径,陷入发展困境。多数文旅演艺剧不能充分利用景区资源禀赋,兼之同一公司、同一导演的创作模式,呈现出内容表层化、空洞化乃至低俗化的发展态势,与景区文化方枘圆凿,日趋形式化和同质化,从而沦落为追求视觉刺激的“消费景观”,以叫座换叫好,以持久的生命力换取短暂的火热度,极易陷入亏损状态,呈现出“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最终“既不叫座也不叫好”,被不断边缘化乃至直接停演。近年来,许多项目处于亏损状态,不少项目甚至直接停演。项目创作投入高、运营成本高、回报周期长,没有明确的概念和定位,就没有明确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盲目开办演艺项目,不但易导致回报不及预期、综合效益低下和资金资源浪费等问题,甚至会造成景区生态破坏、景区品牌形象受损乃至文旅演艺市场萎靡。

同时,《报告》指出,《印象·刘三姐》《丽江千古情》《又见平遥》《只有河南·戏剧幻城》等一批文旅演艺剧独标高格,具有巨大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这些极具代表性的文旅演艺剧除了对多元艺术形式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外,还深深根植于景区自然文化,紧跟时代观演潮流,大多呈现“剧”向化的创作趋向与特征,即以演绎故事为重要表征,通过风格化设计及表演,让自然“发声”,让历史“重现”,让风物“活化”。例如,《驼铃传奇》通过演绎西行驼队历经千难万阻重返长安的故事,再现古都西安的辉煌时刻,展现大唐文化的盛大气象,激发观众的民族自豪感。而立足于江汉朝宗风景区的《知音号》则通过空间的双主体来演艺知音文化,再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武汉风情,令游客在沉浸中感受大武汉文化。由此观之,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旅演艺作品,常以完整剧的艺术表现形态出现,通过多元艺术手段演绎故事,联结时代脉络与个体生命,融戏剧性、叙事性和抒情性为一体,以高效的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极具文化承载力与艺术表现力。(https://www.daowen.com)

从概念的学理规范来看,文旅演艺剧是对旅游演艺概念的承继与新变。文旅演艺剧的前身是旅游演艺。据可查证资料,张践的《深圳文化市场掠影》(1996)是我国最早提及“旅游演艺”的文献,肯定了“旅游演艺产品”的商业与文化价值。但对于我国旅游演艺的初始阶段,学界有着多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观点认为旅游演艺萌芽于20世纪的80年代,以《仿唐乐舞》为代表的演艺项目开启序章;学者朱立新则认为旅游演艺的雏形始于古代[13],即以一种享乐符号出现于达官贵人的别苑内的娱乐演艺,甚至在后来的古代驿站中,娱乐演艺项目也成为吸引客人停歇的一大亮点。笔者认为,以溯源“文旅演艺剧”的历史视角来看,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间点所萌发的旅游演艺具备当前文旅演艺剧的基本内涵及功能的雏形,因此将此阶段视为演艺项目具备“剧”向化趋势的萌发阶段。此后,于2004年横空出世的大型山水实景剧《印象·刘三姐》,开创了真山真水的创作模式,推动文旅演艺剧开掘地方自然文化禀赋,取得巨大的市场效益和良好的文化效益,引发实景演艺投资与创作热情,引起政府、资方和学界等多方关注。2005年有学者从逐渐丰富的国内旅游演艺《印象·刘三姐》《宋城千古情》《丽水金沙》等产品中综合探讨了我国旅游演艺产品精品化的策略[14],随着大众旅游的迅速兴起,旅游演艺市场迎来了黄金发展期。2010年后,相关研讨数量快速增长,理论视角不断丰富。有学者从旅游演艺的概念内涵、种类、功能意义、相关产品开发模式、发展驱动因素等方面对旅游演艺的基础理论进行系统梳理。[15]也有学者探寻了旅游演艺的机制,从多维角度的内外动力入手,凸显了对地域文化、创新创意等元素的关注。[16]总体而言,学界对旅游演艺的定义可以归纳为以游客为主要观众来源、以地域特色为主要创作基点的具有旅游带动作用的大型歌舞表演。其多强调旅游与演出的融合以及旅游演艺所体现出的经济价值,对演出属性、舞台表现、功能与定位等旅游演艺自身文化和社会价值的研究较为欠缺,而“文旅演艺剧”概念则凸显了对文化和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同等关注,更加契合了当今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趋势。

从政策导向的角度来看,文旅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从旅游演艺升级到文旅演艺剧是应有之义。早在2009年,原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指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建立文旅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17]《“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18]《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要求“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旅游演艺作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要载体的作用”。[19]因此,在大方向的正确指引下,“文旅演艺剧”概念应运而生,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力求实现演艺对自然特质和人文底蕴的展现,满足观众高品质、多元化、全方位的需要。

总而观之,在“以文促旅、以旅兴文”的文化旅游新理念下,“文旅演艺剧”的提出有多重维度的合理性,笔者尝试为其提供一种较为明确的概念界定。文旅演艺剧,即以剧为表现形态,紧密立足于景区,始终面向游客,运用集歌舞剧等多元艺术于一体的表现形式,借助声光电乃至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全息影像技术等现代科技打造的舞台环境,展演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采的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从而实现演艺内容与国家形象、大众教育和民族精神的紧密联结。文旅演艺剧不再以商业价值输出为单一目标,而是将文化价值的最大值输出作为演艺剧的核心关切,实现社会效益,赋能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