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丰洋行
美丰洋行(又称美丰股份有限公司),系美国人马刚(Mcgowan)、卢克(Lucker)、格兰卜(Grambs)合资创办,总行设在美国华盛顿。一九一三年左右,在天津设立分行。后随业务的发展,又在北平开设了分行。
天津美丰洋行设于法租界中街三十八—四十二号(今解放北路市五金交电公司)。开业初期以经营进出口为主,出口中国土特产,进口商品以留声机为多,曾分别在平、津两地开设“胜利音乐公司”。不久,美丰看到汽车销路甚畅,遂以经营美国福特公司的福特(Ford)、林肯(Lincoln)、马克瑞(Mercury)牌汽车为主要业务,成为在我国华北地区独家销售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产品的汽车洋行。
天津美丰洋行设有营业部、修理部和零件部。营业部招揽生意的办法很多,如代洋行推销汽车,成交后,除按照规定付给经手人百分之三的佣金外,洋行还以加价开票等手法,使经办人从中得利。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前,美丰洋行的主要销售对象是中国军政界和运输业,洋行设有专人与其联系,国民党军长孙连仲的部队曾多次从美丰洋行购买过汽车。
天津沦陷初期,日本人出于侵略的需要,大批购置汽车,美丰因此生意兴隆,年进口汽车数量达六、七百辆。但为时不久,日商开设了一家井泽洋行,凡日本人购买福特牌汽车及配件,均须由井泽洋行办理,从而抢走了美丰的一部分利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丰被日本人接管,改为“华北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的天津营业所,负责为日军修理汽车。抗日战争结束后,美丰又一度被美军占用。后虽恢复营业,但业务情况一直不振,营业额逐年下降,到一九四九年已大为衰落。
天津解放后,美丰洋行主要依靠修理汽车支撑门面。一九五一年,其经理无国籍南斯拉夫人叶拉其池(Yellachich)因参与日本间谍活动,被我政府驱逐出境。一九五三年七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美丰洋行交由天津市公用局所属汽车修理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