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的辩证统一:“三教”改革的内在要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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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与学的辩证统一:“三教”改革的内在要求
“三教”改革要取得成效,需要推动教与学的辩证统一。无论从教育的要素构成、问题分析还是从效果评价来看,都是“三教”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从教育要素的构成来看:教育者、教育影响和学习者是教育的三大要素。教育者、学习者构成了教育活动的主体,两者主要依靠教育内容、方法、手段等教育影响建立联系。教师显然是教育者,而教材、教法是教育影响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三教”改革核心内容的教师、教材与教法,终究需要作用于“学习者”这一端,才算是真正落地,才能说是完整的、有效的教育。
其次,从教育问题的分析来看:从面上来说,“教师、教材、教法分别对应解决‘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三个核心问题”;从更深层来说,“三教”其实还对应着“三学”——那就是学生、学材和学法,即“谁来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关键问题。教师与学生、教材与学材、教法与学法分别代表着教育中主体、内容及方法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只有解决了学的问题,教的问题才能算是解决了。(https://www.daowen.com)
最后,从教育效果的评价来看,教的成果终究需要通过学的成果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素养的需求与水平,终究是“三教”改革的起点与归宿,教育终究是一种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是坚持立德树人,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的根本是转化为学生的学习内容与方法。因此,“三教”改革的重心不仅在“教”,而且在“学”。
综上所述,在教育活动中,“教”与“学”的矛盾是基本矛盾。“三教”改革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这一对矛盾能否合理解决,不能局限于教的范畴,而是要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必须伴随学习主体及其活动同步延伸,将“三教”与“三学”进行整体设计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