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实践的经验总结增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对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实践的经验总结增多

2017年,恰逢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对于之前五年间政府改革的经验总结和反思研究的增多自是题中之义。相关研究不仅视角多样化且更为具体,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不少来自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个案研究。多元化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地理解政府职能转变的应有之义,更为具体化的研究也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实际操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范柏乃等[8]借鉴组织变革领域经典的卡斯特(Fremont E.Kast)组织变革过程模型,从环境条件、规划设计、绩效评估和实践路径四个方面梳理相关的文献(见图2)。作者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路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通过组织变革架构钻石模型得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路径在于内部优化,即涉及政府体制、职权、机构与人员;第二,基于“政府-市场-社会”的视角,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外部保障机制。即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并完善“政府-市场-社会”的多中心治理格局。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2 政府职能转变的维度

刘剑文等从法学研究和财政学研究相结合的角度提出:我国应在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通过法律机制保障和促进各级政府履行事权。[9]赋予政府事权是为了有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并在明晰政府职能边界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手段、遵循谦抑原则厘定事权范围。事权可分为立法监管和事权实施,现行法律体系对立法监管事权的配置相对合理,但其中法律监督特别是司法事权应适当向中央集中;在事权实施层面,现行制度为行政化分权留下空间,且不同层级政府间事权同质化较明显。事权划分法治化要求制定财政基本法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政府间财权划分和转移支付体制的优化、预算硬约束的实现,是事权划分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看,通过对公民权利体系的法律确认,可以促进法定事权的落实。需要注意的是,跨学科的政府间事权配置的研究思路,将有利于开拓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视野,同时有助于使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变革更具有可行性。

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来看,陈天祥等将研究团队多年来发表的有关广东省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证研究文章集合起来,出版了《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广东经验》。在研究团队深耕广东个案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对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机构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四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相关文本和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调查问卷了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等探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演进和现状。[10]范柏乃与张鸣所著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路径:四张清单一张网》,认真总结了浙江省“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实施的效果,以大样本问卷调查数据为研究基础,从公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支持度、满意度这五个维度对浙江的这一技术性改革进行了评估,由此提出了加快浙江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建议和措施。[11]这些中国社会改革先行地区的经验总结和分析,为探讨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多样性路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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