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的新趋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的新趋势

1.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定位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会议指出,“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要筑牢实体大厅这个基础。互联网平台是办事服务的入口,实体大厅是能办通办的基础,‘展现在线上、功夫在线下’,强化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进驻单位、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推进政务服务规范阳光运行”。从中央对改革的要求、各地发展实际和企业群众的需求看,政务服务中心是“放管服”成果集中展示的平台,是企业体验政府改革效率的前沿阵地,是群众感知改革措施落地的末端神经,是网上办事大厅必不可少的后台支撑,是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制度的“笼子”,必须进行改造升级、上下呼应、朝着社会化公共服务的方向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地方行政服务中心的角色比较微妙,一般来讲,除少数具有行政编制的中心外,多数行政服务中心从性质上来说都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公众心目中,它却是最接地气的政府代表,是市场、社会组织和个人办事的重要场所,值得信任也负有重要的服务职责。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当服务型政府的整体转型仍处于进行时的状态,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尝试将这个目标付诸现实的愿景载体,行政相对人在这个特殊场域中感受着未来政府治理改革的可能,也无疑减轻了服务型政府转型过程中的压力,既有宣传的作用,又有增强政府改革合法性的特殊意义,而这个功能是其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行政服务中心的这个独特定位,在社会转型期尤为重要。我们应充分发挥行政学的想象力,发掘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中心可以采取“柔性化”和“隐蔽化”的管理策略,发挥其比民政部门更灵活、更快捷、更全面的吸纳社会的卓越能力。

2.行政审批局改革需建立新机制 (https://www.daowen.com)

第一,建立重要审批事项“回访制度”。将已办结的重要审批事项清理罗列,摘录相关信息建立回访工作清单,逐一进行回访。重点关注办理时间长、申请条件比较高、社会影响面广的审批事项。科学选择回访时间,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座谈回访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公平公正公开等方面对审批行为的全过程进行回访,准确记录回访对象意见建议,如实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回访意见表》;及时整理回访信息,在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根据回访结果对有关人员进行督促教育,认真落实有帮助的意见和建议。行政审批局在审批后应及时跟踪了解许可事项的落实、监管和进展等情况,对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并应由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定期随机抽检。

第二,建立监管标准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成立行政审批局的实质目的是通过职能转移来隔离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一方面,可以促成审批职能之间的化学反应,规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各部门阻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另一方面,是倒逼原审批部门强化监管职能,既有精力又有动力研究监管技术,转变行政理念,制定新的配套制度,塑造新的行政文化。因此,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改革的外延,仍然包括监管改革的推进。监管包括对于前置审批后的监管,和针对没有审批的监管。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制定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标准清单,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立依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监管处理、年度监管计划、监管是否涉及其他部门,涉及部门的职责、监管科室、监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在有关职能部门填报的过程出现了漏报、错报、瞒报和不知道如何填报的问题,第一步清单的目标主要是梳理,而在具体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还需要建立动态的清单调整机制,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防止监管缺失、监管过度、监管不当,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第三,建立和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中,包括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参与执行的主体,并不是不知道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性,有些地方也做过相应的尝试,但是,一般的反馈是第三方评估的结果“不好看”,很难与自评结果吻合,又没有强制的要求,因此,在审批制度改革中建立常态机制的阻力较大。行政审批局改革从出现就开始饱受质疑,让改革者与观望者坚定改革信心的最好办法就是“用事实说话”,政府内部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测评不可缺,但是“自说自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往往容易受到各种利益干扰,局限性很大,也不大令人信服。引入第三方评估,既能以“中立化”克服“部门化”,保证评估更具客观公正性,又能保证更准确地发现问题,能够将问题在初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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