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数量下降明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数量下降明显

与过去几年相比,2017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出现的一个最明显变化,就是整体数量的明显下降(见图1)。第一,具体来看,2017年批准的撤县设区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仅有8件,而2014年、2015年、2016年批准的数量都在30件左右;第二,2017年没有批准市辖区合并整合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而2013—2016年的四年里每年均批准了10件左右;第三,2017年批准的诸如地改市、地方行政建制中心迁移、地名更改、地级市辖区变化等其他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也比较少,仅2件,分别为《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4]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5]。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1 2013—2017年县级以上政区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http://xzqh.mca.gov.cn/map)的相关数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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