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行政区划调整的互动关系
在本年度有关城镇化与行政区划调整联系的相关研究中,主要是从宏观层面探讨了城镇化与行政区划调整的互动关系。例如,范毅和冯奎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行政区划调整使高等级城市可以利用行政手段调动和集聚更多的资源,获得优先发展机会。然而,这种做法的负面效应当前已逐步显现,表现为城镇空间过快扩张、中小城市发展活力受到抑制、不同层级城镇差距扩大等。因此,当前行政区划调整模式的制度红利已充分释放,制度运行成本增大,已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政策改革的基本条件,亟须通过行政区划改革,减少行政等级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建立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机制,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和管理模式创新。[10]
朱建华、陈曦、戚伟和陈田选取了江苏省作为案例,利用行政区划调整数据、历年的城镇化数据以及“四普”“五普”“六普”各县市区的城镇人口数据,详细分析了江苏行政区划的时空格局演变及特征,探索了行政区划调整对城镇化进程的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结果显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县改市后城镇化率增长速度与没有调整的县相比每年高出0.79个百分点,县(市)改区后城镇化率增长速度与其他没有改区的县市相比每年高出0.83个百分点,并且县(市)改区令8个地级市的城市规模等级升格,说明行政区划调整具有显著的城镇化效应。[11](https://www.daowen.com)
孟延春和谷浩通过对2000—2010年间城镇人口数据的梳理,以县和县级市为研究单元,分析了2000—2010年间县(市)行政区划调整对我国及对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四大板块区域城镇化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县(市)行政区划调整对提升2000—2010年城市化率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全国城镇化率增长的贡献度达52.82%;这种影响集中反映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的撤县(市)设区和撤地(县)设市为主的两类行政区划调整上,同时,以上两种行政区划的调整时间主要集中在2000—2004年间。特别是东北地区哈尔滨市通过2次撤县(市)设区调整极大地影响了东北地区的城镇化增长率;东部地区的3个直辖市与省会城市的撤县(市)设区调整对城市化增长率产生了重要影响;中部地区城镇化受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不大;西部地区快速增长的城镇化率受以上两类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很大。[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