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综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市辖区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综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大城市与特大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内部市辖区空间结构的调整与区界的重组是我国市辖区体制改革的重点。南开大学赵聚军基于城市发展的最优规模、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定位、城市政府管理的整体性特点、城市连续建成区的空间规模四个影响因素的考察,认为应摒弃目前简单的发展主义导向,在区分城市和调整类型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发展与城市政府管理的整体性特点,对市辖区的调整在政策上进行分类指导:对于大城市,应继续推动撤县(市)设区,允许城市连续建成区内的市辖区进行必要的合并重组,但并不鼓励这种做法;对于中小城市,应适度控制撤县(市)设区的发展趋势,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市辖区合并重组行为。[14]陶希东认为,改革与出路应该是行政区划制度改革与公共政策综合配套改革并行。要转变观念,弱化城市政府领导对行政区划调整的过度依赖;制定标准,从严控制不符合标准的县改区做法。同时,创新性实施“县改市”和“镇改市”两种设市模式,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真实需求,在经济发达且面积较小的省实施虚化地级市,率先推行省直管县(市)体制,减少目前地方政府的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费用支出。另外,围绕减缓县改区冲动和推行省直管县,大力推动综合配套改革,从根本上保障行政区划有序合理发展[15]。行政区划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发展,就此问题,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等组成的调研组,通过研究重庆县改区的实际情况,总结出我国地方政府市辖区体制改革的基本实践路径,主要是要强化行政区划的顶层设计,提升行政区划工作的科学性,注重问题意识,加强理论性,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的谋篇布局工作。要坚持行政区划管理法规标准先行,提升行政区划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法制,完善标准,创新思路。健全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区划的规范化水平,细化市辖区调整的审批流程与论证评估机制,从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地方更好发展方面看,要注重行政区划调整实效,通过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细化、强化对行政区划调整实施的指导,更好地发挥行政区划调整对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正向推进作用。[16](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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