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展望与分析
2017年,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务督查工作,在实践和研究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现实发展和理论探索都对彼此产生了有益的启示。政务督查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问题,对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探索空间;而研究者们在解析政务督查工作的过程中产生的种种思想碰撞,亦对实际工作者提供了崭新的思维方式和具体方案。通过综合这两个方面的各种认识,可以对未来政务督查工作的发展进行前瞻性分析。
1.注意协调好督查一视同仁和考虑地方具体条件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内部差异、差距相当大的超大型国家,现代化、后现代化、前现代化等情景都可见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实况中。面对千差万别、各自相异的地方生态,需要在强调一视同仁的刚性督查工作中,适度增加一定的弹性机制,更加强调测量精准度。从长远来看,由于区域之间显而易见的非平衡发展状态,任何一个来自中央或上级的政策要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打通“最后一公里”,仅仅依靠强制性的督查,恐怕是不够和难以持久的。因此,有必要探索实现在刚性督查和充分考虑地方实际之间找到一个更佳的均衡点。政务督查工作本身也需要多样化,相应的标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适时的调整,要有“多把尺子”而非“一把尺子”。只有具备较高精确度、区分度的督查工作,才能更好地把作用力置于对应方位。(https://www.daowen.com)
2.注意协调好政务督查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的关系
中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面对中央或上级有力推行的一项工作时,习惯于“扩大适用范围”,不加区分地把许多不相关的工作事务混淆在一起。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已经出现了把日常性的监督问责性工作,一概都归为政务督查领域的趋势,以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政务督查成了一个框,什么都往里装。因此,未来有必要对政务督查做出清晰的定义和限定。政务督查必须是对特定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不能也不应该扩大到所有政策的落实情况方面,有必要在政务督查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之间,做出较为明确的区分。这既有助于集中资源做好政务督查工作,不致人力、物力、精力分散,同时,也可避免政务督查工作对日常工作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