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综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综述

2017年,许多专家、学者对地方政府债务研究主要集中在地方隐性债务、违规融资举债、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研究重点更加具有针对性,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杨志勇认为当前一些地区仍然存在违规融资举债问题,其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承诺担保等方式操作。提出应当明确财政部门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主要责任,采取多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地方债的综合治理。[1]

林双林通过对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分析,提出应对日益增长的地方政府债务造成的风险积累要多措并举:一是设置地方政府债务警戒线,对高负债地区应减少或停止新增债务;二是完善债务偿还机制,硬化财政约束,明确偿还责任,“谁举债、谁还债”;三是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监管,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要及时评估。[2]

赵全厚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发现目前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偏重于显性债务,缺乏对隐性债务风险指标监测,需要将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扩展到隐性债务方面,并提出强化对地方政府事权及履职绩效的监测评估、关注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探索不同类别债务的风险刚性等4项具体措施。[3]

辜胜阻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应着力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政府考核问责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债务监督管理等措施,不断增强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减轻债务压力,妥善处理好地方政府债务存量并严格控制债务增量,为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筑牢“防火墙”。[4](https://www.daowen.com)

刘世锦认为处理地方债问题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要稳杠杆、软着陆,并以此为契机,解决那些长期以来未解决的深层次体制问题,提出两项措施:一是要强化各级政府和国企的预算约束;二是要重视探索公共产品投资的长效机制。[5]

乔宝云认为化解地方债风险需要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隐性债务风险,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治理体制改革和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6]

于长革认为防控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必须从根源入手,加大改革力度,通过一系列实质性的配套改革彻底根除相关问题和隐患,这需要完善目前对官员晋升的考核机制,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财政支出范围,变“万能政府”为“有效政府”,调整和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地方税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风险,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7]

李红霞从规避和防范地方债风险的角度出发,提出在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规范地方债发行机制,提高地方债务透明度,完善地方债信用评级并加大地方债监管力度,有效实现地方债风险预警与防范,保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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