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告要点
本报告重点对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研究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趋势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报告要点总结如下。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现阶段我国重大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2017年,中央持续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控力度,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一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坚决制止无序举债搞建设,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依法设置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将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类别、举借、使用、偿还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各省市陆续出台了本地区的深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制度文件,建立起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领导协调机制,增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组织完成地方存量债务置换,累计置换政府债务10.9万亿元,缓解了存量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偿还风险,降低了金融系统呆账坏账损失,支持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四是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印发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五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担保融资行为,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文件,组织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对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2.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有所下降,但当前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局部地区风险不容忽视,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一是债务规模总体较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地方政府对新增债务需求仍较为迫切;二是部分省市偿债能力弱化,由于债务规模较大,在落实保民生、促发展等各项政策后,安排用于偿债的资金较为有限,导致债务负担相对较重;三是地方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个别金融机构仍要求地方政府为专项建设基金提供回购承诺;四是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各地对哪些债务应当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尚无统一标准,一些省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政府担保等方式融资,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隐性债务;五是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制度尚需规范,明确统计口径和确认标准,要高度重视融资平台债务转移政府风险;六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完善,人大审查政府债务情况没有明确标准,对外公开数据缺少详细具体内容。
3.要把握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处理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举借地方政府债务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有效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对稳定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既要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又要正确看待举借政府债务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4.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债务规模上限,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立项、评审、预算、执行、监督、绩效等程序,政府债务要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审查和监督;二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得违规变现举债,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稳步推进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三是积极稳妥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清理核实各类债务,合理区分债务性质,按照分类处置、逐步消化的原则,分类处置化解隐性债务;四是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和改革创新,鼓励平台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健全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五是健全动态监测和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用,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实施预算约束机制,对政府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六是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细化政府债务信息内容,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重点审查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政局预算处
【注释】
[1]杨志勇.应明确财政部门在地方债管理中的主要责任[N].21世纪经济报道,2017-05-09(004).(https://www.daowen.com)
[2]林双林.多措并举管控地方债风险[N].中华工商时报,2018-02-28(003).
[3]赵全厚.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识别和预警机制[J].改革,2017(12):29-32.
[4]辜胜阻.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思路[J].江海学刊,2017(06):82-88,238.
[5]刘世锦.防范地方债风险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N].21世纪经济报道,2018-02-02(004).
[6]乔宝云.化解地方债风险需要标本兼治[N].中国财经报,2018-03-27(005).
[7]于长革.防控地方债风险需再加力[N].经济日报,2017-09-22(013).
[8]李红霞.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防范[J].地方财政研究,2017(06):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