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政策执行的“组织化偏离”开始呈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城市政府政策执行的“组织化偏离”开始呈现

虽然,来自中央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政策力度在增强,但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落实能够与政策力度完全一致。从公共政策过程的角度分析,中央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抽查实质上就是对城市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

在“职责同构”的背景下,从中央到基层各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并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中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政策、决策多数是以行政任务的方式逐级下达到基层所。但是,这些行政任务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大量行政任务替代职责定位成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较于“中央—省”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言是政策的执行方,但是,相较于负责具体执行的基层所而言,又成为监督方。

相较于农村政府而言,城市政府具有更强的聚合性。按照组织理论的推理,城市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成本更低,变通空间应更小。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央食品安全监督的政策压力日益增强,城市政府内公共政策执行的偏离情况依然十分明显。甚至还出现了压力越强、偏离越强的情况。

2015年以来,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临时专项任务的数量明显增加。尤其在基层编制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临时专项任务的增量已经超出基层监管的实际能力,大量专项任务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中一部分行政任务严重脱离基层实际,成为无法完成的任务。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要求“全覆盖”监管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这两个任务本身就是相互冲突的,而对于基层而言,现有的编制员额无法实现“全覆盖”监管,造在“全覆盖”监管重量不重质,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在基层十分普遍,这些问题都暴露出市场监管领域中行政任务与监管实际之间的矛盾。(https://www.daowen.com)

在这种背景下,基层所不仅是简单地的“偏离”,还进一步争取上级政府,即市局与区局的理解与支持,使“偏离”策略在城市政府组织内部获得合法性。基层所在面临难以执行的任务时,都会与“市—区”局进行“商议”。这种商议不是基于不同利益基础的博弈,也不是基于共同利益的共谋,而是执行任务过程中正式的组织反应。商议的方式包括正式的行文报告、会议汇报,以及非正式的私下沟通等方式。在商议过程中,基层所也不是依靠自己的资源筹码进行谈判,而是在争取上级部门理解“偏离”原因的基础上,旨在讨论如何解决资源与任务不匹配的政策执行难点。

而由于逐级考核的监督方式长期存在,在城市内部,上级部门不仅是下级部门的监督执行方,也是下级部门执行结果的负责方。因此,当下级部门难以有效地完成政策执行时,上级部门也面临着问责压力。因此,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政策执行结果直接决定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的绩效结果。因此,“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与支持城市基层所的意见。这就为城市政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偏离”形成共识奠定了基础。

由此可见,城市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已经不是某一单一级别的政府或行政机构对上级政策压力的抵制,也不是下级政府为了自身利益由非正式关系而形成的“共谋”,而是城市政府内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有组织的集体行动。这种政策执行的“偏离”已经开始具有“组织化”的特征。

城市政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组织化偏离”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组织化偏离弱化的中央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这也是一个超大国家的中央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另一方面,组织化偏离又在中央到基层之间构筑了一个缓冲带,使基层不会在不断增强的上级压力而陷入运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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