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内的府际关系调整是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执行的基础
要确保编制资源的“统筹”,必须对城市政府内部的纵向政府间关系进行调整。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央地关系是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关键。长期以来,纵向政府间关系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央地关系,即“中央—省”关系,但是,央地关系的调整是一个政治性较强的问题,不宜简单地从管理技术角度考虑。事实上,随着市场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政府内部的“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四级政府(行政机构)之间关系对于公共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已经日益突出。而且,随着民间社会的发展,城市政府内部之间的分化也逐渐显性化,调整纵向政府间关系的条件也日趋成熟。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
1.纵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事权分工
当前,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通过行政任务的方式压至基层,导致基层所不堪重负,限制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执行效果。因此,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在省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市局—区局—基层所”三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事权分配方案。这个方案应该以现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订的权力清单与职责清单为基础,针对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特点制订科学的事权分工,避免事权的任意下放。当前,一些地方在“区局—基层所”这个层面做过一定的探索,也形成了相关制度,但总体而言,这些探索相对笼统,涉及行政层级也较低,从而缺乏足够权威性与规范性。
2.纵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应在分工基础上实现“编责统一” (https://www.daowen.com)
“统筹”编制资源要求精细地对编制进行管理。但是,一直以来,城市政府的编制管理部门对编制资源只是笼统地控制总量,这种管理方式相对宏观,适用于中央与省级编制管理部门。在城市政府内部,不仅需要对编制进行量化管理,还需要对编制对应的职责与任务进行评估,做到“编责统一”,从而实现精细化管理,以达成“统筹”的目标。对此,两个工作是需要考虑的。
一是探索定编依据。当前,编制的分配主要是城市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但是,在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中,编制的分配是一个科学计算的结果。例如,在日本,编制分配就有一个科学公式——定员公式。运用定员公式可计算不同政府部门需要的编制资源。中国也需要在明确事权分工的基础上,探索适应于中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定编依据,从而突破“机构决定编制”的传统编制管理逻辑,探索“职责决定编制”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使城市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实现编制与职责、任务能够基本适应,达到“编责统一”的目标。
二是落实“编随事走”。在尚未明确定编依据的情况下,城市政府应对各职责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对编制岗位相应的职责与任务工作量进行大体的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城市政府应整体性地把握编制资源向职责与任务工作量较大的岗位流动,做到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编随事走”,从而在“控编”的背景下尽可能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编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