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急诊处理
(一)现场处理
要迅速有重点地检查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瞳孔变化、肢体运动及反射等重要项目。在现场只能依靠临床判断,有以下情况应考虑诊断颅脑损伤:①有意识障碍或头痛、呕吐;②头部有伤口、血肿或骨折,甚至脑脊液、脑组织外溢;③有口鼻外耳道流血;④有瞳孔散大、偏瘫、失语、癫痫等神经功能障碍的表现;⑤有血压升高、呼吸和脉搏减慢等生命征改变,即库欣反应。
急救按照“ABCD”的原则进行。A(Airway)气道,一定要注意呼吸通畅。有呼吸道梗阻者立即行气管插管。B(Breathing)呼吸,维持呼吸,对有缺氧、呼吸衰竭表现者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如无条件可以用呼吸球囊人工呼吸。C(Circulation)循环,维持有效的循环。有休克表现者,快速输入平衡液补充血容量,纠正休克。必要时输入代血浆,升压药维持血压。D(Drugs)有明显颅内高压、怀疑有脑疝者,临时用20%甘露醇每次0.25~1g/kg脱水。对癫痫持续状态者给予安定注射液10~20mg静脉注射,15 分钟后如复发可重复给药。对开发的伤口初步止血和包扎伤口,对插入颅内的异物不要盲目拔出。尽快将患者转送至附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救治。
(二)急诊室处理
1.诊断 进行全面系统的查体,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生化、血型、输血前全套和心电图等各项检查。进行头部CT 检查明确诊断,同时对胸腹、脊柱、四肢等进行X 光检查或CT、超声等检查,了解有无合并伤。(https://www.daowen.com)
2.治疗 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分类处理。对有呼吸障碍、循环衰竭、脑疝、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和癫痫持续状态等需要紧急救治者立即抢救治疗,并联系入院行重症监护治疗或紧急手术治疗。对GCS≤8 分者亦尽快入院进行专科治疗。
对伤情较重,昏迷时间20 分钟以上,GCS 9~12 分,有阳性或可疑的神经系统体征,生命体征轻度改变,CT 检查有异常,应收入院。有其他合并伤或基础疾病需要住院者也应收入院。
伤情较轻,昏迷时间在20 分钟以内,GCS 13~15 分,神经系统检查阴性,生命体征基本稳定,CT检查亦无明显阳性发现时,应留急症室观察12 小时以上;若病情加重即收入院作进一步检查或观察;若病情稳定或好转复查CT 正常,则可嘱其返家休息,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即遵嘱返院复诊:①头疼、呕吐加剧;②再次意识障碍;③躁动不安;④瞳孔不等大;⑤呼吸抑制;⑥缓脉;⑦肢体出现瘫痪;⑧失语;⑨癫痫发作;⑩精神异常;⑪大小便失禁。
(王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