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液渗出期

一、体液渗出期

除损伤的一般反应外,无论烧伤的深浅或面积的大小,最早出现的机体变化为体液渗出。较小面积的浅度烧伤,体液的渗出主要表现为局部的组织水肿,即使有时体液渗出较多,但经过人体的代偿,对有效循环血量的影响不是很明显。当烧伤面积大(一般指成人>15%、小儿>5%)时,如果抢救不及时或补液不足,人体不能迅速代偿已经发生的体液丧失时,则循环血量明显下降,继而发生休克。因此,有称此期为“休克期”,系指烧伤面积较大者而言。

体液渗出的主要病理生理变化为烧伤区及其周围或深层组织的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大量血管内液体渗入组织间隙形成水肿或从创面渗出,丧失了大量的水分、电解质和蛋白质(主要为白蛋白)。这些变化在严重烧伤时,不仅发生在烧伤局部,亦可不同程度地发生于未烧伤的身体部位,尤其是一些内脏组织如肺、脑、消化道等。烧伤因深度不同,局部表现也不一致。

Ⅰ度烧伤,主要是血管扩张、皮肤发红和疼痛,较少发生水肿。

Ⅱ度烧伤,烧伤区及其周围发生水肿,烧伤越深则水肿越重,如果水肿渗出液积聚于表皮与真皮之间,则形成水泡。水泡表皮剥脱后,浅Ⅱ度烧伤创面由于真皮层直接外露,充血的创面渗出较多、较红,温度较高,并因感觉神经末梢暴露而产生剧痛;深Ⅱ度烧伤创面,由于坏死真皮层的一部分附着于创面,故颜色淡红或白中透红,渗出较少,温度较低,感觉迟钝。

Ⅲ度烧伤,因全层皮肤被毁形成焦痂,故创面干燥无渗液和疼痛。Ⅲ度烧伤创面虽无渗液,但烧伤区及其周围水肿一般较Ⅱ度烧伤重。烧伤水肿的严重程度依烧伤部位与组织结构而异,身体低垂部位水肿坠积较多;头颈部血液循环丰富且组织疏松,故水肿较剧,尤其小儿水肿更为明显。

在毛细血管通透性改变的同时,烧伤区域及其周围组织虽受热力损伤但并未完全失活,或因水肿压迫、血栓形成等而缺血、缺氧,导致细胞功能改变与细胞代谢障碍。缺血、缺氧严重者,可能有大量血管活性物质、凝血活酶等释出,进一步使毛细血管扩张与通透性增加,血流缓慢、淤滞,渗出液更多,从而导致血管内凝血、微循环障碍,它们又反过来加重组织缺氧,形成恶性循环。

此外,由于皮肤的破坏,失去了控制水分蒸发的屏障,故大面积烧伤时,Ⅱ、Ⅲ度烧伤创面蒸发的水分较多,这是引起体液丧失不可忽视的因素。(https://www.daowen.com)

烧伤休克是由于大量体液外渗引起的,故为低血容量性休克。表现为低血浆容量、血浓缩、低蛋白血症、低钠血症、代谢性酸中毒等,其发生的机制与血液灌注不良、微循环的变化等有关。烧伤后体液从毛细血管渗出至大量丧失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此体液渗出时间及机体的代偿机制为临床治疗创造了条件,赢得了时间。

人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代偿:①通过主动脉弓、颈动脉窦的反射及释放大量儿茶酚胺等,使心率增快,周围和内脏血管收缩,从而增加回心血量与有效循环血量。②抗利尿类激素增多,致尿量减少。③醛固酮分泌增多,使钠排出量减少,有利于血容量的维持。④小动脉收缩,毛细血管内压降低,同时水和电解质从血管内渗出的速度较蛋白质快,胶体渗透压暂时相对较高,利于组织间液从未烧伤区域转入血管内。

体液渗出期处理的重点是防治休克。改善血管通透性,减少或防止渗出是防治休克的关键。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防治烧伤休克进行过不少实验研究,例如应用抗炎症介质、抗细胞因子、抗氧自由基及中草药等,它们均具有一定的抑制体液渗出的作用,但是大多数只是在致伤前用药效果才较明显,不符合临床实际。此外,引起血管通透性增加不是单一因素的作用,它涉及到诸多的炎症介质、细胞因子等。因此,在积极维护人体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上,及早进行补液治疗,迅速恢复循环血量,改善组织血液灌流和缺血、缺氧,仍是当前防治烧伤休克的主要措施。烧伤后,体液丧失的速度一般以伤后3~6小时内为高峰,伤后18~24小时速度减缓。当然烧伤面积越大,丧失速度也越快,休克发生的时间也越早。因此,应在休克未发生或未发展至严重阶段前,迅速补充血容量,增加心排血量等,以改善组织血液灌流,纠正或预防休克的发生。

此期应注意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肺部感染、脑水肿、应激性溃疡等并发症的发生。

这些并发症的发生与严重休克有关,因此积极防治休克是预防这些并发症的重要措施。Ⅲ度烧伤时,红细胞因热力而直接被破坏,除可导致继发性贫血外,也可由于严重血红蛋白尿,加重早期肾功能障碍,甚至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及早防治。

严重烧伤后不久,心脏排血量明显下降。以往多认为是血容量减少、回心血量不足所致。近年动物实验表明,心脏排血量下降常发生于血浆容量下降之前,两者的下降程度不成比例。因此,烧伤后心脏排血量的下降并非一定是血浆量减少所引起,可能是由于心肌细胞受到抑制或损害,使心肌收缩力减弱所致,而且在临床上,烧伤患者早期心肌酶谱也显著升高。

体液渗出持续时间一般为36~48小时,严重烧伤时可延长至48小时以上甚至72小时。随后血液动力方面趋于稳定,毛细血管通透性大多逐渐恢复正常,水肿液开始吸收,组织水肿逐渐消退,创面变干燥。此期临床习惯称“水肿回收期”。大面积烧伤患者,血液可出现稀释现象,尿量与尿钠排出增多,此时若仍继续大量输液,则有发生循环血量过多、脑水肿、肺水肿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