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修复期
此期包括创面修复与功能修复。创面修复过程在创面出现炎症改变后不久就开始。
Ⅰ度烧伤,常于1周内痊愈,无瘢痕,肤色恢复正常。
浅Ⅱ度烧伤,若无感染,1~2周痊愈或“痂下愈合”,一般不遗留瘢痕。
深Ⅱ度烧伤,若无感染,经3~4周后,有可能依靠残存皮肤附件的上皮再生,将创面覆盖愈合。但由于创面在未被增殖的上皮小岛覆盖以前已有一定量的肉芽组织形成,故愈合后可产生瘢痕。
Ⅲ度烧伤或严重感染的Ⅱ度烧伤,由于皮肤附件完全被毁,创面只能由四周创缘的上皮向内生长覆盖。因此,创面较大时,如不经植皮,多难自愈,有时可形成顽固性慢性溃疡。愈合后生成大量瘢痕。(https://www.daowen.com)
深Ⅱ度烧伤的痂皮或Ⅲ度烧伤的焦痂,大多在伤后2~3周或更长时间开始与肉芽组织分离,自溶脱痂。此时不但有大量坏死组织液化,感染机会增多,而且脱痂后大片肉芽组织外露,大量液体丧失,可能造成代谢紊乱,如脱水、缺钾、低蛋白血症、贫血等。若不及早去除焦痂或痂皮(切痂或削痂),用植皮等方法消灭创面,将影响人体抵抗力,导致全身性感染的发生。
促使创面早期愈合是本期的关键,控制感染、加强营养和扶持人体修复功能等均至关重要。
深度创面愈合后产生的瘢痕,需要进行功能锻炼和整形矫正;内脏也需要一个修复过程;大面积深度烧伤愈合后,由于大部分汗腺被毁,人体散热调节体温能力变差,更需要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因此,创面愈合以后的过程临床上又称为“功能恢复期”或“康复期”,也有人将此期分为两期,即“创面修复期”和“康复期”。此期长短不一,依病情而异,有的需要数月或数年。少数患者尚可发生并发症或后遗症,例如骨关节畸形、尿路结石、瘢痕恶性变等。
烧伤的临床过程较复杂,体液渗出期、急性感染期和修复期之间常常互相重叠、互相影响而不能明确划分。例如,在体液渗出期不久,急性感染期与修复期即已开始,不能截然分开;严重休克往往易导致全身性感染的发生,而急性感染发生后又可影响休克的发生与发展,增加其严重性和治疗的困难;没有感染的创面愈合早、瘢痕也少,相反,感染创面愈合延迟、瘢痕增多。所有烧伤并不是都必须经过这三个过程,例如,浅Ⅱ度烧伤处理恰当,可以痂下愈合;深度烧伤早期切痂植皮后可早期愈合等,它们都可不需经过急性感染期或急性感染期很短暂。抗休克、抗感染与创面处理是烧伤治疗的三个重要问题,而创面处理又贯穿始终,尤其对于抗感染的效果和功能的恢复有决定意义,从急救开始就应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