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清创术

五、清创术

清创术是指用外科手术的方法,清除开放性伤口内的异物,坏死、失活或严重污染的组织,使伤口内的污染尽量减少,甚至变成清洁伤口,从而有利于伤口的恢复。烧伤创面早期常需清创处理,清理致伤物质、创面异物,减轻感染,保护创面,从而促进创面的愈合。

(一)适应证

1.烧伤后早期全身情况良好,生命体征平稳,无严重感染,暂未发生休克的烧伤患者。

2.已发生休克或可能发生休克的较大面积烧伤经过抗休克治疗后病情平稳的患者。

3.中、小面积烧伤,在处理复合伤(如颅脑外伤、吸入性损伤、骨折等)后病情平稳的患者。

(二)禁忌证

1.严重休克的烧伤患者。

2.烧伤面积虽小,但有严重的合并症及复合伤的患者。

(三)操作流程

1.清理创面周围的毛发及污物。

2.铺中单,中单上覆盖无菌巾,一边用生理盐水或消毒剂冲洗创面,一边用钳子夹纱布轻轻擦拭创面,去除创面的异物。

3.浅Ⅱ度的水泡表皮需要保留,小水泡不予刺破,大的水泡用络合碘消毒后,用无菌针头刺入吸出水泡内的液体,保留水泡表皮;如果水泡的表面覆盖致伤物质而又无法清除时,应立即将水泡去除。(https://www.daowen.com)

4.污染严重的坏死皮应及时清除,否则会加重感染,增加创面处理的难度。

5.创面完全冲洗干净后,使用无菌纱布吸干后酌情采用暴露疗法或包扎疗法。

(四)护理配合及注意事项

1.操作前协助医生与患者、家属谈话,说明清创术的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签署知情同意书及风险告知书。

2.做好术前宣教,告知患者及家属术前需禁食6小时,禁饮4小时,并予以相应的心理支持。

3.术中适当使用止痛剂或镇静剂,呼吸功能差的患者,应注意镇静剂的选择和剂量。

4.严格进行无菌操作,清创宜在洁净的环境中或手术室进行,操作时动作要迅速并轻柔,尽量缩短清创的时间。

5.术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如有病情变化则应立即停止清创,予以对症处理。烧伤面积大的患者,应尽量减少搬动。

6.清创的顺序为:头部→四肢→前胸腹→背部→会阴。

7.清创术患者因受到冲洗液和药物的刺激,可能会有畏寒症状,应调节室温并注意保暖。

8.加强巡视,尤其多观察创面的情况,如有渗液或渗血,应及时通知医生。

9.监测患者体温的变化,术后可能因为毒素的吸收,出现发热症状,应根据发热的程度及时予以降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