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当代中国文化之“体”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当代中国文化之“体”

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必须由当代中国文化之“体”来承载和传播,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主导、统摄、教育、引领功能。所以,《决定》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要求一切文化阵地、一切文化产品、一切文化活动,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和要求。“体”是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主要包括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具体说来,不仅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产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精神价值,乃至广告、会展、旅游、体育中都有一定的文化含量,我们在加强文化之“体”的建设时都不能忽略。

加强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无疑是《决定》强调的重中之重,但是要把它落到实处,又是与加强文化之“体”的建设分不开的。所以《决定》以大量篇幅具体部署了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即做大做强当代中国文化之“体”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是《决定》的另一个重点和亮点,也是《决定》中写得最实的部分。在做出这个战略决策之前,我们曾经有一个重要的认识转变,即对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与多样化需求有了更明确的区分,形成了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文化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客观形势促成了我们的这一认识转变,近十年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也证明这一认识转变是非常必要的,是完全正确的。

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由国家包下来的时代,我们比较重视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社会效益,而不太重视其商品属性和经济效益,这样才会出现我国500多家出版社年销售额加起来还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年收入,我国海外商演的年收入总和还比不上加拿大一个著名马戏团的尴尬局面。在文化已成为发展最高目标的当今世界,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许多国家都在千方百计增强本国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力求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和输出方面明显地居于强势地位,不但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起到了输出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作用。全世界每100本图书,85本是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每100小时音像制品,74小时是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全世界56%的广播和有线电视收入,85%的收费电视收入,55%的电影票房收入,都进了美国人的腰包。我国虽然已经是一个物质产品的生产和输出大国,但在文化贸易方面还有很大逆差,无奈地扮演着文化产品输入大国的角色。这就意味着我们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对自己丰富的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得很不够,如果不思改革进取甚至还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的文化安全。

科学地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我们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解放文化生产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清除了认识障碍。不到十年时间,两手抓、两加强的分类改革从试点到稳步推进,已经取得十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国家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多项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证,大大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一批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市场经济大海中学会了游泳并成为好手,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大,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我国的文化产业在2004—2008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为23.28%,2008—2010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为24.19%,按照这个速度增长,在2020年之前达到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5%应该没有问题,即达到了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国际标准。(https://www.daowen.com)

我们过去对文化与经济关系的认识,曾经有一个流行说法,叫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即认为文化是虚的,经济才是硬通货,文化不过是为经济发展“搭台”、提供条件而已。这种认识在今天显然已不合时宜了。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不仅创造了数量相当可观的经济财富,而且在一切物质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服务中,都把增加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当作产品升级换代的主要方向。也就是说,文化不仅直接贡献于经济增长,而且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是典型的“低碳经济”和“朝阳产业”,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最佳选择。这说明文化软实力也是可以转化为经济硬实力的,经济发展需要文化支撑,文化与经济相融合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理论上的清醒是行动上坚决的基础。正是由于对文化的内在力量和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有深刻认识,《决定》才果断地做出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做大做强当代中国文化之“体”的正确决策,并从管理体制、政策措施、资金投入、法律配套等方面给予有力保证。《决定》在厘清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当作抓文化之“体”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时,也没有忘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强调发展文化产业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提醒人们防止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甚至迎合低级趣味的错误倾向。我们的文化产品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魂”,真正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在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中发挥其竞争优势。

当代中国文化之“体”的建设除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外,还包括发展国民教育等重要方面。《决定》也讲到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体系建设、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等内容。2010年7月,我国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传承和创新文化的重要载体。强国必先强教,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然也应该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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