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法国意志:从强大的欧洲到强大的法国
法国在“二战”后欧洲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在欧洲共同体建设事业中,扮演着一个掌握方向盘的关键角色[109]。这意味着,在欧洲共同体的各个阶段(从酝酿、建立、发展、转型、扩大以致危机与重振)中,法国均起着倡导、设计和组织的关键性作用。这也印证了,第五共和国体制下的决策者们通过建设一个强大欧洲发挥了法国影响力的延续性理念——一种“提高欧洲作为全球角色的重要性等同于提高法国在世界上的重要性”[110]的核心诉求。对于法国来说,这项主导欧洲联合的政策中“经济联合是手段,政治外交才是目的,而不是相反”[111]。
(一)《舒曼宣言》与“欧洲煤钢共同体”——法国在欧洲联合第一步实践中的“眼光”和“气度”
欧洲整合理念体制化的第一步始于1950年5月9日法国政府发表的《舒曼宣言》。“二战”的结果彻底改变了世界,尤其是欧洲。1945年的欧洲残破不堪,“没有外援的话,它们要想重新站起来,甚至只想继续生存下去都是不可能的”,世界权力的天平,取决于非欧洲的美国和半欧洲的苏联。欧洲在“二战”后不久爆发的冷战中甚至被推到美苏对峙的前沿阵地,连其整合的主导权都被美国控制。在美国的主导下,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12]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13]接连成立,欧洲多国一方面在经济和军事同盟内接受来自美国的经济援助,另一方面却也成为美国贸易倾销的市场,更关键的是,成为美国制衡苏联的重要工具,烘托出美国的世界超级大国地位。
正是在欧洲各国亟待重塑欧洲辉煌的关键时刻,在德国无条件投降整整五年后,法国外交部长舒曼在记者会上宣布了解决法德宿怨、合作建设新欧洲的行动方案,摒弃法国传统的“德国的虚弱就是法国的强盛”的思维与策略,用“煤钢共同体”的超国家体制刺激经济振兴[114],融合各国的根本利益,稳固欧洲的和平基础。根据舒曼的建议,1950年6月20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巴黎会谈。1951年4月18日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1952年7月25日,条约正式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CECA:La Communautéeuropéenne du charbon et de l'acier)正式成立。8月又正式成立超国家的“联营”最高权力机构,由九人组成,《舒曼计划》的起草人、法国经济学家让·莫内担任该机构的首任主席。1953年2月到1954年8月,“联营”六国先后建立了煤、钢、铁砂、废铁、合金钢和特种钢的共同市场。“联营”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投资、价格、原料分配和内部的有效竞争。
法国的一批社会精英(以白里安、莫内、舒曼为代表)从“一战”时期就已觉察出欧洲的衰落[115],开始探索欧洲的出路。“二战”给欧洲带来的深重危机,促使他们毅然迈出历史性的一步——“从误会最多之处入手”“从矛盾最大、最容易重犯历史错误之处做起”[116],通过部分放弃自己拥有的主权,[117]营造欧洲国家团结一致的新关系作为欧洲各国结合的情感基础。透过《舒曼宣言》,法国政府改变了传统的对德政策(即最大限度地抑制甚至肢解德国,获得对其的持久安全),在法德和解的基础上,积极吸纳有意加入的欧洲各国建立经济发展共同体,为欧洲导入一个更大更深的“共同体酵素”。“欧洲煤钢共同体”顺利试行证明超国家主权的体制可以发挥功能,并不妨碍各个独立国家的正常运作,这一成功经验无疑为1957年签署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及“原子能共同体”提供了有益借鉴,为后来的欧洲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石。
(二)“欧洲经济共同体”构建中蕴含的戴高乐理念——以国家主权为整合主轴的法国态度
1957年3月25日,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成立之前,仍在第四共和体制下的法国与德、意、荷、比卢五个成员国签署《罗马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希望将日益密切的联合基础从煤、钢扩大到更多产品和部门,进一步清除欧洲关税壁垒。共同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罗马条约》作为开放性条约,没有明确进出的期限以及退出条约的程序,说明当时西欧六国把共同体看成更加广泛的欧洲一体化的起点。
1958年,离开政坛12年之久的戴高乐再度复政[118],成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首任总统,并高居主导国内外政治的强势地位。戴高乐是不折不扣的民族主义者,强烈维护民族国家主权理念,捍卫主权的独立是他坚信的最为关键的国家利益,也是他的国际观的最高指导原则。事实上,他对舒曼、莫内的欧洲整合概念不认同,对以超国家体制为特点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批评不遗余力:“我反对的是法国在被裁割残缺的欧洲失去它的独立性,我反对的是六国组成的欧洲,因为这种欧洲违反法国全世界的使命。”[119]换句话说,戴高乐执意捍卫法国主导欧洲事务的特权,无法接受由美苏超霸瓜分主导的全球政治利益体系。他强调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应该是一个以主权独立国家为基准,紧密合作的区域组织,通过由各成员国组成的协调机构完成共同决议。
不过,就在戴高乐为其继任者们奠定法国的对欧态度时,他更善于审时度势,并非一味地“干扰”一体化进程。当戴高乐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运作的第一年上台时,他将更多的精力投入解决阿尔及利亚危机,《罗马条约》旨在削减关税,扩大市场,促进自由贸易的各条款,他全盘接受。而当法国积极参与欧洲整合的运作,迎接欧洲共同市场与自身经济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时候,戴高乐也乐于从一体化进程中吸取宝贵经验。
此外,正是在主政期间,戴高乐进一步夯实了法德同盟,成为营建欧洲发展的主轴。应该说,法德关系在“二战”后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异乎寻常的进展,主要还是法国政府采取主动的结果。戴高乐对于推动法德合作还有另外一层考量:以法德为核心,为共同体内其他四国树立标杆,让两国的磋商行为和共进意识变成欧洲各国所奉行的模板。戴高乐以与德国总理阿登纳的良好私交为契机,发展两国密切合作,最典型的例子是法德遵循欧洲共同市场的自由流通原则。在相互妥协中制定出欧洲共同农业政策(La Politique commune agricole)。作为农业大国的法国,希望以高于世界农价售出剩余农产品给欧共体其他成员国,以此获利。德国是工业强国,其产品有竞争优势但需要广大的欧洲市场,讨价还价之后法国获得利润,德国获得产业市场。共同农业政策是构建欧共体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大支柱是关税同盟),实施起来不仅可以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更成为欧洲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动力。
(三)从欧共体的扩大到建构欧洲货币联盟——法国的“方向盘”功能
欧共体于20世纪70年代完成了第一次扩大:1961年8月,英国、爱尔兰和丹麦、挪威向欧共体部长理事会提出加入欧共体的申请,其中英国的谈判过程最为曲折,直到1973年1月才成功入欧。欧共体与英国谈判的主要问题集中于英美特殊关系、英联邦问题、农业政策和英镑地位等,除了英国做出较多让步以外,法国的态度是英国在两次遭拒之后最终得以加入的关键原因。戴高乐曾在1963年1月及1967年11月,以一个裁判者的口吻两次否决过英国入欧。他一心希望法国能够独掌共同体的领导权,所以既要阻止由于英国加入带来的实力变化,又要防止“与美国关系密切的英国给欧洲联合的纯粹性带来伤害”[120]。而考虑到要保持法语作为国际工作语言的特权地位,即便被人冠以“排挤”之名,他也要抵制英语在欧洲崛起。法国的否定态度持续到1969年,直至在当年12月召开的海牙高峰会议上,继任总统蓬皮杜在欧共体扩大的问题上对英国开了绿灯,1970年六国重启与英国的谈判,最终达成共识通过英国入欧的申请。法国转变对英态度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感于欧共体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增强,但德国的经济实力高于法国,为抑制德国高涨的国际影响力,唯有引进英国——缔造“欧洲三角”加以平衡,并确保法国位于法、德、英三角的中心位置。法国对于成员国的划分与排列在冷战结束后运用得更为明显。冷战后法国有意拉近与英国的关系,加强对统一后的德国的牵制,促成欧洲舞台上“三驾马车”的局面。基于时任英国首相爱德华·希思曾在英国正式加入欧共体以前向法国做出了“欧盟官员必须掌握法语”的承诺,蓬皮杜总统才签字同意英国的加入,英语成为欧共体内部的交流语言。
经历了“二战”后“黄金三十年”的经济成就,法国的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显得后劲不足,法国对于自身国力无法独立于欧洲整合的架构之外有了理性认识。整合欧洲,不仅是为了防止欧洲内部均衡出现倾斜,法国更需要一个强大的欧洲对抗美苏主导的国际社会,以及像日本等新兴发达国家的威胁。简言之,唯有推动欧洲一体化的转型并丰富其功能,才可能实现法国继续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政治经济影响力的目标。为此,法国继续发挥其外交想象力和创意,为共同体前行道路的顺畅做出贡献。(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60年代,戴高乐就曾倡议煤钢共同体六国定期会晤,商讨外交政策的问题——这开启了描绘欧洲国家共同外交的愿景。1960年7月法国着手实施“多祖国的欧洲”计划——建立一个由法国领导的,以法德密切合作为基础的欧洲政治联盟。1962年2月和7月,由法国倡议举行了两次六国政府首脑会议,通过宣言表示:拟议中的政治联盟要在国家基础上进行有组织的合作,声明要发展共同的外交防务和经济政策。1974年12月,在德斯坦总统[121]的提议下,欧共体成员国同意创立欧洲国家首脑暨政府首长理事会(Conseil européen des chefs d'état et de gouvernement)。法国创设多国协商外交的努力,是对欧洲对外关系一体化制度建设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受到1970年代全球资本主义结构性的巨变——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价格飙升引发了全球经济危机,此外,在通货膨胀和高利率的压力下,美元失去作为支撑国际货币体系的功能——欧洲各国在单一货币对于欧洲资本市场重要性的问题上取得共识。在法国总统德斯坦和德国总理施密特的共同倡议下,1979年3月欧共体12国正式实施欧洲货币体系建设规划,直到1991年1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争取在20世纪之内实现统一的货币(欧元)、统一的中央银行和统一的货币政策。可见,欧洲誓要改变世界财经政策走向、抵制美日经贸主导权的强势作为。而且,欧元的诞生和运作或可改变欧洲人各自为政的心态,货币的整合已具备政治整合的象征涵义,欧洲有着与北美争夺世界舞台的决心。
1985年,法国人德洛尔(Jacques Delors)担任“欧洲经济共同体”执行委员会主席[122],他在欧洲整合再发展的关键时期展现了无比创意的领导能力,注重维系法国、德国等欧洲大国之间友好紧密的合作关系,为整合进入更高层次做出了巨大贡献。首先,在1986年2月,他推动欧共体理事会签署《欧洲单一法案》(Acte unique européen)[123],确定了商品、资本、劳务、人员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形成的时间表,基本消除流通障碍;与此同时,由于《欧洲单一法案》的序言中重申了欧共体“将以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为基础而进行的工作继续进行下去,并将他们国家间的关系转化为欧洲联盟”[124]的决心,这意味着欧共体在深入的政治合作、执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等方面将会继续排除障碍,解决困难。为此,德洛尔从改善欧共体在政治合作等领域的决策机能的目的出发,新创立了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议会之间的合作机制,通过强化欧洲议会参与共同体立法的权力[125]以确保民主均衡原则在共同体决策机构内部得到有效维持。之后,德洛尔主持了一个研究委员会,经过10个月的调研后于1989年4月发表了《德洛尔报告》(Le rapport Delors),成为达成《经济暨货币同盟》的主要文献依据。毋宁说,德洛尔的前瞻性指导促成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署与生效,将20世纪70年代没有完成的有关货币整合的计划,积极提升到体制化和“经济暨货币同盟”的层次。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成就也证明法国在执行欧洲政策时,对以往起主导作用的戴高乐式思维进行了灵活调整。
(四)“欧洲联盟”整合的新阶段——法国的“进”“退”抉择
1992年,欧共体成员国签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共体从此成为欧洲联盟。人们在迎接欧洲货币整合的同时,也进一步思索在政治、法律、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全方位一体化的突破,这意味着欧盟迎来整合的崭新阶段,也是一个更高难度的境界。经过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和2001年《尼斯条约》的签订,欧盟在政策机制改革上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进展。从2000年开始,欧盟着手制宪进程:2002年10月,由欧洲制宪委员会主席、法国前总统德斯坦率领105位委员制定并提交了《欧盟宪法条约草案》——值得一提的是,德斯坦在草案后附加过一篇论述欧盟象征物的文章,文中提到应有欧盟国旗、国歌、国庆节,甚至“求同存异”的新座右铭,借此向成员国表达了以宽容妥协的态度平衡与欧盟的整体利益,将欧洲塑造成为能与美国抗衡的、高效的政治经济实体。他的上述设想均在草案定稿中有明确规定。2003年6月,该草案在欧盟首脑罗马峰会上获得审议通过;2004年6月,成员国领导人在布鲁塞尔峰会上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的最终文本。这一切似乎让人民看到欧洲政治一体化有着更进一步的必然性。
不曾想,当2005年各成员国陆续针对《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投时,第十个开展投票的法国却成为第一个否决通过该条约的国家。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推动者,法国对欧宪持否定态度,不禁让人思考欧盟内部的文化交融或已出现法国民众所不能接受的,甚至是不能把控的改变。笔者想指出,欧盟发展欧洲的共同意识,也可称为“欧洲观念”——即强调西方普世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制度及其价值,包括自由、民主、人权和法制等内容——目的在于培养成员国及其民众对欧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是为实现欧洲一体化提供社会文化基础。法国否定《欧盟宪法条约》正是源于这份深刻的社会文化根基:有感于欧洲集体认同感的增强落后于一体化进程的速度,抑或感受到欧洲的集体意识出现分歧,从而产生本能的抗拒。2003年面对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欧洲内部出现以法、德、比为首持反对态度的“老欧洲”和以英、西、意为代表的“新欧洲”赞同派的严重分歧,这是那些“泛欧联合”的先驱们所未曾意料到的。欧洲内部认同无法得到强化,这或多或少成为《欧盟宪法条约》在以法国为首的国家公投中失败的征兆。而且,欧盟对于自身认同的建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远未完成,这意味着欧洲各国的认同感会随着不同的语境而呈现出不一样的表现形式。欧盟对内强调民主自由和多元主义的包容性话语,但转向外部时又立刻产生一种面对“他者”的排斥感。仍以法国为例,法国2005年欧洲宪法公投中持反对票的人群中,有22%的投票者把反对土耳其加入欧盟列为他们对欧盟宪法说“不”的原因之一,[126]这就充分体现出介于包容和排斥之间的认同逻辑的模糊。法国对于“土耳其与其在文化、宗教的同质性缺失”这个问题上不松口,对于土耳其距离“欧洲模式”太远则保持警惕,是土耳其入欧最坚定的反对者,前总统希拉克在土耳其民众努力圆其“欧洲梦”时大泼冷水,“土耳其入盟谈判恐怕需要10—15年时间”[127]。希拉克的情绪并不独见,欧盟制宪委员会主席(即欧盟宪法草案主持人),同样也是法国前总统的德斯坦也公开反对土耳其入欧盟,原因是土耳其不属于欧洲,“其首都不在欧洲,95%的人口生活在欧洲以外,它有不同的文化、处事方法和生活方式”[128],德斯坦甚至将土耳其入盟称为“欧盟的终结”[129]。
2005年5月29日《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被否决(随后荷兰在6月1日的公投中也出现与法国相同的状况),欧盟实施其首部宪法的希望变得十分渺茫,无可避免地对欧盟的后续建设产生负面影响,而法国则成为众矢之的,引发了其他成员国的不满,其在欧洲“核心引擎”的地位也受到牵连。2007年1月26日,18个《欧盟宪法条约》批准国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欧盟宪法之友”会议[130],就如何摆脱欧盟制宪危机展开讨论,而法国缺席此次会议,这在欧洲一体化史上尚属首次。
2005年的制宪危机导致机构改革议题被迫搁置2年多,直到2007年才借助纪念欧盟成立50周年之机取得突破。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更加务实的《里斯本条约》[131](被视为“简版”的《欧盟宪法条约》)于2007年12月13日由欧盟各国首脑签署,2009年12月正式生效。《里斯本条约》的成功签署及实施,应验了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的一席话:“欧盟即使历经磨难,但每次磨难之后都会以一个更好、更新的形象出现,时刻迎接新挑战。”[132]有学者专家评论道,《里斯本条约》至少标志着“欧洲政治一体化进程没有停滞,而是走到一个新高度”[133]。
在世界局势纷繁复杂的今天,曾经积累了深厚基础的欧洲一体化进程频遇窘境。自2004年以来的三次扩欧经历虽然壮大了联盟阵线,增加了联盟多样性,却也导致各成员国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再国家化”[134]的迹象。他们更加强调自身利益,尤其是在国家利益与欧共体利益差异明显时会采取单边方式,始终以国家利益,甚至是执政党利益为出发点,不再去追随或者一味妥协于法、德核心大国的政策和意志,这就造成欧共体的“政治结构变得愈加复杂,也愈加难以管控”[135]。
让渡部分主权进行集体运作,与维护和行使国家主权、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之间是存在张力的——这就是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观念”中一个最根本的、典型的矛盾:“若要发挥法国的领导作用和影响力,就需要建设一个更加强大的欧洲;要加强欧盟的团结和效率,就需要赋予联盟更大的权力,而这将削弱法国外交政策的独立性,甚至让渡更多的主权。”[136]法国第五共和国成立后,戴高乐总统倡导“主权国家构成的邦联”(Confédération)[137],这种强调民族国家邦联的理念在其继任者当中得以传承,也成为民众的共识。希拉克在谈到欧洲联盟未来的发展时,始终将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摆在首要位置。[138]前总理诺斯潘在2001年5月28日发表题为《扩大后的欧洲前途》中支持德洛尔的“建立民族国家的联邦”(Fédération desÉtats-Nations),反对德国提出的“欧洲联邦”构想[139]。为应对持续发酵的欧债危机,2015年奥朗德曾提出设立欧元区,形成欧元区共同预算的强国救助弱国机制。实际上,这个思路是希望通过建立转移支付联盟,使得各成员国共享财富,却回避了建立严格预算规则并带头接受直接监管的原则。换言之,法国认为遵守统一法规标志着侵犯国家主权,而让渡主权则意味着在联盟中被剥夺了发言权。从法国民众对《欧盟宪法条约》说“不”到支持《里斯本条约》的态度转变,也与后者内容中“务实地”舍弃了让人联想到“超国家”性质的盟旗、盟歌不无关联。透过存在于法国欧洲观念中的悖论可见,法国不遗余力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绝不会以牺牲国家利益并“稀释”其在欧盟范围内的领导权为代价,因为法国对欧盟的核心诉求始终是将强大的欧洲变成法国发挥全球影响力的平台。不过,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国必须为顺应形势而改变,不能做一个被动的角色:要想树立领导权威,保障政治利益,法国必须以身作则接受一体化机制和规则的约束,用适度的让步(乃至牺牲)去影响其他成员国,这是以“退”为“进”的理智之举。
欧洲一体化进展的难度加剧还在于:欧盟权力结构的分化和不平衡。法德轴心是欧洲一体化稳定发展的关键动力,法国始终希望通过欧洲一体化的框架将一个统一和强大的德国限制在欧洲联合事业中来保障欧洲和平与平衡德国的权势,通过法德之间的合作来引导欧洲联合向着有利于法国的方向发展。但由于法德之间经济状况和国家实力差距的加大,法国在这个日益失衡的欧盟中面临着权力流向德国的挑战,而其雄心勃勃的外交政策目标则与国家实力下滑形成反差。冷战的结束,使得曾经游离于两极格局之外的法国失去了一个有利于其发挥作用的国际空间,对其在欧洲的地位也有直接影响。进入21世纪以来,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时,法国自身的经济问题,如持续低迷、债务庞大[140]、失业率高企等也一一显露出来,并且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德国却在危机中不断坐大,成为“地缘经济强权”[141],导致欧盟内部在经济治理领域形成“德法轴心”。法国在面对经济和危机治理时,表现出妥协性。2012年奥朗德在竞选总统时就强烈指责过萨科齐是默克尔的“跟班”,将欧洲事务的主导权拱手让于德国[142]。不过,“德国的经济实力并未转变成其在欧洲外交安全政策领域的领导地位”[143],法国在这方面仍然保持着强烈的进攻性,只是由于经济实力衰落累及军费和外交开支,想保持这种领导地位显得有些步履维艰。法国从领导层到民众都深知,随着2016年英国脱欧成为定局,欧盟领导权以法、德、英“三驾马车”并立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法国未来要抑制德国话语权,首先要通过国内改革拯救经济低迷局面,用实力在欧洲重塑自身权威。
一方面,随着2004年至今的欧盟三次东扩经历,联盟内部见证着更大的多样性。另一方面,自2008年经济危机后欧盟各经济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恢复进展也各不相同,要应对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涌现的冲突与矛盾就必须接受欧洲内部的“差异性”。2011年11月,以敢言著称的法国前总统萨科齐曾明确表示,今后将出现一个“双速欧洲”:欧元区致力于进一步融合,余者则结成较松散联盟。当时间来到2017年——欧盟签署《罗马条约》60周年之际,欧洲或开始逐步探索一种可供调和的地区运作模式:“根据需要,以不同的节奏和程度朝着统一方向共同行动”,即所谓的“多速欧洲”概念。这个曾经在欧盟整齐划一的行动中被视为禁忌的概念再度受到重视,甚至已经成为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未来白皮书》中勾画的欧盟27国至2025年的发展道路之一,说明多个欧洲国家已经有共识地拿出灵活性和开放性的态度,用多速发展的新思路调整和延续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对于法国而言,既要在全球化和欧盟的变化中获得自身发展,又要确保未来依然可以扮演欧洲领袖的光荣角色,笔者认为平衡这两个方面需要的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改革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