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环境规划的类型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环境规划是一种多层次、多要素、多时段的专项规划,内容丰富。根据环境规划的特征,从不同的角度,环境规划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划在内容、深度和规划方法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应根据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需要,选择环境规划的类型。
一、按规划主体划分
按照规划主体划分,环境规划包括区域环境规划和部门(行业)环境规划。
区域环境规划,按地域范围划分,可以分为全国环境规划、大区(如经济区)环境规划、省域环境规划、流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规划、乡镇环境规划、厂区(如开发区)环境规划等。区域环境规划综合性、地域性很强,它既是制定上一级环境规划的基础,又是制定下一级区域环境规划和部门环境规划的依据和前提。
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有不同的部门环境规划,例如工业部门环境规划(冶金、化工、石油、电力、造纸等)、农业部门环境规划、交通运输部门环境规划等。
二、按规划的层次划分
按规划的层次划分,环境规划包括宏观环境规划、专项环境规划,以及环境规划决策实施方案。以区域环境规划为例,有区域宏观环境规划、区域专项环境规划和区域环境规划实施方案,它们的内容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区域宏观环境规划。这是一种战略层次的环境规划,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污染物总量宏观控制规划、区域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规划等。
(2)区域专项环境规划。例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划等。由于区域的地理分布、生态特征和环境特征,以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等各不相同,制定区域专项环境规划一定要因地制宜。
(3)区域环境规划实施方案。宏观环境规划是战略决策,最低层次的规划实施方案是决策和规划的落实和具体的时空安排。
三、按环境规划的要素划分
按环境规划的要素划分,环境规划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污染防治规划,二是生态规划。环境保护应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
1.污染防治规划
污染防治规划,通常也称为污染控制规划,是我国当前环境规划的一个重点。根据范围和性质可分为区域(或地区)污染防治规划、部门污染防治规划、环境要素(或污染因素)污染防治规划。
(1)区域(或地区)污染防治规划。
该类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工矿区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江河流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近岸海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等。
城市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是常见的一种区域环境规划。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按照区域环境要求和条件,实行功能分区,合理部署居民区、商业区、游览区、文教区、工业区、交通运输网络、城镇体系及布局等;②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考虑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能源结构等,提出大气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和优化分配方案,提出污染物消减方案和控制措施;③水源保护和污水处理规划,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保护措施,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规定污水排放标准,确定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划;④垃圾处理规划,规定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利用指标和方式,争取由堆积、填埋、焚烧处理垃圾走向垃圾的综合利用;⑤绿化规划,规定绿化指标、划定绿地区等。
(2)部门污染防治规划。
该类规划也称行业污染防治规划。不同部门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不同的环境影响,因此污染防治规划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燃煤电厂主要产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热污染,以及粉煤灰的处理和利用等问题;化工、冶金等行业主要是废水、重金属污染等。部门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包括工业系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农业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交通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商业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等。
部门污染防治规划,是在行业规划的基础上,以重点污染行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点源治理为主的规划。该类规划充分体现工业或行业特点,突出总量控制和治理项目的实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布局规划,按照生产组织和环境保护两方面要求,划定工业或行业的发展区,并确定工业或行业的发展规模;②根据区域内工业污染物现状和规划排放总量,按照功能目标要求,确定允许排放量或消减量;③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根据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和去除量:④对老污染源治理项目,制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的规划,提出治理对策,确定污染物消减量;⑤制定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和实现区域环境目标的其他主要措施。
(3)环境要素(或污染因素)污染防治规划。
该类规划可以分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固体废物防治规划等。(https://www.daowen.com)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包括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全球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针对区域内的主要大气污染问题,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为主、工程技术措施为辅而确定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策。该类规划的关键内容如下:①明确具体的大气污染控制目标;②优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减少污染物排放,改革能源结构,对燃料进行预处理,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节约能源,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妥善处理废渣以减少地面扬尘等;治理污染物,回收利用废气中有用物质或使有害气体无害化,有计划、有选择性地扩大绿地面积,发展植物净化;利用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合理确定烟囱高度,充分利用大气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稀释扩散自净能力等。
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包括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城市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对象可以是江河、湖泊、海湾、地下水等,针对水体的环境特征和主要污染问题,制定防治目标和措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主要内容有:①水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不同的水域用途、水文条件、排污方式、水质自净特征,划分水质功能区,确定监控断面,建立水质管理信息系统等;②制定水质目标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③治理污水规划,提出水体污染控制方案,以及工程设施的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概算等。
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规划,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包括减排、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利用规划等。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一般侧重于农药、化肥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问题。
物理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包括噪声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光污染防治规划、电磁波污染防治规划、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热污染防治规划等。
2.生态规划
一般认为,生态规划是以生态学原理和城乡规划原理为指导,根据社会、经济、自然等条件,应用系统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的手段辨识、模拟和设计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态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宜度,合理布局和安排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生态关系,确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宜度,合理布局和安排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探讨改善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生态建设对策,以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生态规划充分运用生态学的整体性原则、循环再生原则、区域分异原则,将生态评价、生态设计、生态管理融于一体。
(1)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该规划包括区域生态建设规划、城市生态建设规划、农村生态建设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特殊保护区建设规划、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2)自然保护规划。根据不同要求、不同保护对象划分,常分为两类: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和自然保护区规划。
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包括森林、草原等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土地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等。
自然保护区规划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论证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必要性、迫切性、可行性,确立保护区范围,拟建自然保护区等级和保护类型,提出保护、建设、管理对策的建议和意见。自然保护区一旦确立,便成为一个占有特定空间、具有特定自然保护任务、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环境实体。我国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地方级包括省、市、县三级。建立、变更、撤销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
四、按时间跨度划分
按照时间尺度划分,环境规划常分为长期环境规划、中期环境规划和短期环境规划。不同时间尺度的环境规划之间进行有效衔接和配合,才能确保环境规划的时效性。
长期环境规划是纲要性计划,一般时间跨度在10年以上,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环境保护战略目标、主要环境问题的重要指标、重大政策和措施。
中期环境规划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计划,一般时间跨度为5~10年,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环境功能区划、主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投资的估算和筹集渠道等。
短期环境规划一般时间跨度在5年以内,短期环境规划或年度环境保护计划是中期规划的实施计划,内容比中期规划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一般是针对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制定的短期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内容上可能有所侧重,不一定面面俱到。
五、按环境与经济的制约关系划分
按照环境与经济的制约关系,可以划分为经济制约型规划、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型规划和环境制约型规划。
经济制约型规划是在既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技术水平的前提下,预测污染物的产量,根据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容量情况,规划去除污染物的数量和方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不考虑环境保护的反馈要求。
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型规划将环境与经济看作一个大系统,既考虑经济对环境的影响,也考虑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关系。对经济发展目标、规模、结构、布局、技术选择等方面进行规划时,以环境承载力作为约束条件,考虑环境质量的要求;在设定环境目标、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充分尊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合实际,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制约型规划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环境保护成为环境与经济关系的主要矛盾方面,经济发展要服从环境质量的要求,例如,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风景游览区、历史遗迹等的环境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