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5年08月10日
一
中国古代有无民事诉讼制度?其发展状况如何?有何特点与经验?这些问题同中国古代有无民事法律一样,是法制史学长期以来困惑的问题之一。十年来,经过学者们的辛勤探索,兼以地下文物的新发现,对于中国古代有无民法的问题已经给出了肯定明确的回答,并陆续出版了《中国民法史》之类的著作。但是迄今为止,对于中国古代民事诉讼的研究仍处于拓荒阶段。现有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中,有的虽涉及民事诉讼制度,但言之寥寥。甚至在名为《中国司法制度史》的著作中,也竟然完全略去古代民事诉讼制度而不述,使人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产生了跛足之感。也还有人囿于前人关于中国古代没有民法的陈旧观点,断言中国古代没有形成民事诉讼制度,而只有刑事诉讼制度。由此可见,认真研究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撰写出符合历史实际的著作,不仅是中国法制史亟待填补的空白,更是研究诉讼制度史不能再付之阙如的重要课题。
在法制文明发达很早的中国,就诉讼而言,从西周起便开始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初步分野。这是为史书和地下文物的新发现所证实了的历史事实。因此,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其发展轨迹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发展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