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灯》校勘评议[1]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歧路灯》校勘评议 [1]

苏 杰

清代李绿园所撰《歧路灯》是一部具有鲜明特色的古典白话小说,也是记录近代河南方言的资料宝库。近些年《歧路灯》成为古代文学、汉语史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文献。毫无疑问,无论是哪个领域的专书专题研究,都应当以准确的文本作为前提和基础。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歧路灯》在这一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可归因于《歧路灯》文本史,亦即其文本传播和文本整理过程的特殊情形。近些年笔者对西方文本传播史和校勘理论有所涉猎,深感中西会通,颇有可为。参考西方文本校勘理论,我们可以对《歧路灯》的文本问题有更加清楚的认识,而《歧路灯》文本史的特殊情形,也为西方校勘学理论与中国文本整理实践相结合提供了一个可贵的案例。有鉴于此,我们将结合西方校勘学的有关理论,对《歧路灯》文本校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议。

先说《歧路灯》文本传播的特殊情形。《歧路灯》撰成后,并未刊刻印刷,而是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河南流传。这种传播方式滋生了大量的异文。值得注意的是,《歧路灯》是在雕版印刷时代以抄写的方式传播,因而在汇集众本校勘整理时就要用与刻印本文本校勘有所不同的方法。但是由于宋元以来中国古代文献绝大多数都是印本,对于抄本文献的校勘整理,至今仍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方法[2]。

西方直到15世纪才开始印刷图书,故而与中国“宋刊元椠”同时期的西方古典文献,都是抄写本。抄本在西方文献中蔚为大宗,抄本研究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已形成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杰罗姆·麦根在其《现代校勘学批判》指出,古典文本校勘与近现代文本校勘有着不同的文本史语境。前者是抄写传播,文本史是多元的(polygenous),每一个抄本都不相同。后者是印刷传播,文本史是一元的(monogenous),同版同印次的本子一般相同。相应地,对于校勘中所涉及本子的处理,古典文本校勘主要采用“谱系法”,近现代文本校勘则采用“底本法”[3]。

以抄本形式传播的《歧路灯》在中国古典文献中是特殊情形,与西方古典文献相比,则属于一般情形,可以采用“谱系法”通过异文比对确定所有现存抄本的谱系,可以参考“折中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尤其是根据抄写者习惯倾向总结出的“取难不取易”“取短不取长”“取俗不取雅”等经验法则。

可惜此前中国学界对于西方校勘学没有太多的了解,故而无论是上个世纪20年代冯友兰、冯沅君兄妹对《歧路灯》的初步点校[4],还是60年代开始栾星先生对《歧路灯》的全面校勘整理,都不曾像西方校勘学的谱系法那样,通过对抄本异文的系统比对,得出所有抄本的谱系。不过,栾星先生对这些问题还是有着非常深入的思考,通过从空间上考求传抄的地理路线,将所搜集到的十一个本子(九个抄本,洛阳清义堂石印本,朴社排印本)分为两个系统[5]。令人扼腕的是,这些珍贵的抄本,除了一种以外,在“文革”中已悉数化为纸浆,我们今天已无法用西方的谱系法来验证栾星先生的判断。

总体上看,栾星先生的校注本(以下称“栾校本”)做了许多工作,贡献卓著。但是也有不少可訾议的地方。比如栾先生在书后的《校勘说明》里提到,他所做的工作包括对一些情节“酌予去留”,对一些议论“酌予去留”,对个别冗赘处作了删削,如情节不连缀处,“曾少施针线”。这些就不全是改正抄写者的错误,恢复作者的文本,有不少其实是在臆改作者的文本。更为糟糕的是,栾先生的校改没有标记,让人无法复按,虽说有校勘记手稿,但随着绝大多数抄本被毁,各抄本的本来面貌已无法重建了。

栾校本于1981年在中州书画社出版之后,陆续又有几家出版社出版点校本,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齐鲁书社的本子,出版于1998年。(https://www.daowen.com)

齐鲁书社本(以下称“齐鲁本”)版权页注明“昭鲁、春晓校点”,《校点后记》末尾却署曰“昭甸”,看来校点者无意显露自己的真实名字。《校点后记》说是以上海图书馆所藏清抄本(以下称“清抄本”)作为底本,“由于底本完好,比较接近原稿,全书的整理只是在保留底本原貌的基础上作了些适当的校改。但因各抄本抄写的时代不同,抄写者的水平不一,错抄、脱漏及拙劣妄改的现象难以避免。我们在底本中遇到这种情况,仔细斟酌文意,参照他本作了审慎的处理”。尽管齐鲁本的校点者没有明说所参照的“他本”具体为何,但通过比对可以看出,其所谓“他本”,正是栾校本。

栾校本1981年出版,初印即40万套,十八年间,已成为影响巨大的通行本。其间出版的权威工具书《汉语大词典》,有许多书证的列举,甚至有些词目的建立,都是以栾校本《歧路灯》作为依据。这进一步增加了栾校本的权威感。

齐鲁本以上图清抄本为底本,以栾校本为参校本,按理说未经充分论证,是不应该依据参校本改动底本的。由于这参校本是权威通行本,故而在异文权衡取舍时,天平难免向栾校本倾斜,绝大多数疑难异文最终都是依准栾校本。而且,这“审慎的处理”也是没有标记的。

例如《歧路灯》第九十四回:“各田里烟册花户”,“田里”,清抄本作“图里”。图是当时地方区划名,相当于里,显然作“图里”为是。第五十一回:“早已慌坏了本街保正、团长。”“团长”,清抄本作“图长”。图长即里长。这两处异文,清抄本是作者原文,栾校本乃出于妄改[6]。齐鲁本在这些地方都依准栾校本,沿袭其误。

L.D.雷诺兹、N.G.威尔逊《抄工与学者》指出:“通往科学校勘的第一步是拒绝将通行本作为讨论的基础,同时摈弃那种将使用抄本看成是对传承的背离而不是回归的不讲逻辑的保守主义。”[7]照此看来,齐鲁本当然不是科学的校勘。

2008年齐鲁书社本出了第二版。这一版没有标明校点者,而且将第一版的《校点说明》予以删除。即此可见,出版者也没有把这个校点本当作独立的学术性的整理成果。

2004年中华书局出版《歧路灯》校点本,收入“中华古典小说名著普及文库”丛书,校点者署为“李颖”。对照下来,其实就是去掉注文的栾校本,甚至连一些明显的排印错误都没有改。

还有其他几家出版社也出版了《歧路灯》校点本,其实都是翻印栾校本,皆属“自郐以下”,就不再讥评了。

我们曾有几篇论文,对通行的栾校本予以考证校补。这里我们继续这方面的工作。在分析致误之由时,对西方校勘学的一些经验法则有所援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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