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建立有效逆向知识转移激励机制
中国企业作为跨国并购主导企业,应当引导被并购对象一同建立有效的逆向知识转移激励机制,这里所说的激励机制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激励,还应当包括精神的激励。以有效激励机制建设为契机,提高母子公司转移意愿、知识转移与吸收能力建设,消除情感距离。(https://www.daowen.com)
中国企业在并购完成后,若仅以强制手段推动子公司进行逆向知识转移,在拉锯母子公司企业关系的同时,难以激发子公司转移意向,在实践过程中除了导致子公司员工消极怠工外,还可能导致母公司员工也缺乏学习意愿,难以充分利用所转移的知识,最终导致逆向知识转移无法有效实施。而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通过特定手段方式,引导母子公司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母子公司有效衔接,推动逆向知识转移的持续动态转移。物质奖励主要形式有薪酬、年薪制、股权等激励形式,中国企业在实施物质激励前,应当在充分了解母子公司相关薪酬情况的前提下,结合双方所在外部薪酬情况,进行物质激励机制设计。对于非上市公司、创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方式是一种很好的模式,能够对员工实现有效的利益捆绑,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与责任感,共同推进企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重视物质激励的同时,不可忽视精神激励在发挥母子公司员工主观能动性中的重要影响。良好工作关系的构建、适时的赞赏、对所在工作岗位发展前景的良好展望、未来升迁机会以及工作所能给予员工的安全感都需要精神激励来加以明确与提升。精神激励的基础条件是在激励机制中给予每位员工公平公正的晋升渠道。晋升作为工作成果最直观的体现,要做到适当的人在适当的岗位做适当的事情,在实现员工有效配置的同时,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优势,最终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对员工良好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工作业绩进行适当的表扬,也有利于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使他们更加有动力地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当中,从而努力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