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事业

一、 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上林县的教育事业很落后。1949年,全县仅有1所初级中学(上林县初级中学)和1所职业中学(上林县实用职业学校,校址在古蓬),在校学生300多人;有中心小学校30所、初等小学校454所,学生共21000人。大部分学校经费困难,办学条件很差,师资力量不足,很多教师学历不符合要求,待遇微薄,在校学生中贫苦农民的子弟所占比例不高,女童受到教育的极少。农村青壮年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比例很高。

上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教育事业十分重视。1949年11月21日上林县人民政府成立时,县人民政府内设文教科(当时县人民政府仅设立4个办事机构),主管全县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上林县初级中学及全县公立小学。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关于“维持现状,逐步改造”的方针,着力改革和发展本县教育事业。1950年,全县中小学校全面恢复了正常教育秩序。上林县初级中学招生5个班共251人,学制3年。1951年,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向工农开门”的办学方针,教育事业发展很快。1952年,全县学校数量和学生数量有明显增加。初级中学由1所增为2所,在校学生969人,比1949年增加700多人;全县小学565所,比1949年增加81所,在校学生31468人,比1949年增加10468人。小学生全部免费入学,贫农、雇农、中农子女占学生总数的85%以上,开始吸收更多的女童入学。在初级中学设立人民助学金,以解决贫困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中小学教师的生活待遇有了初步改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小学教育快速发展的3年期间,许多地处偏僻、村民居住分散、以前从未办过学校的小村庄也纷纷办起小学,就近招生开学,曾一度起到普及初等教育的作用。但这种农村小学遍地开花的局面在财力、人力、物力上都超出了当时人民政府和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学校教学质量的下降。1953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巩固、重点发展、保证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对全县现有小学进行整顿提高,把过于分散、学额明显不足的小学进行合并,全县小学由1952年的565所调整为509所(但在校学生总数有增无减),同时,加强政治思想和爱国主义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年,县财政拨出小学教育补助费9728.9万元(旧人民币),用于修建部分重点学校的校舍及补助学生的课本文具,同时,开始在全县高级小学设立人民助学金,帮助贫困高小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另外,上林县的民族教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全县在瑶族聚居的乡村建成9所瑶族小学,共有9个班436名学生。当年秋季,县财政拨出民族教育补助费1735万元,用于修建新成立的9所瑶族小学。

经过2年的整顿巩固提高,上林县的教育事业出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局面。据统计,初级中学在校学生由1950年的285名增加到1954年的1137名,增长298.95%;小学由1950年的289个班增加到1953年的794个班,在校学生由1950年的22631名增加到1954年的32038名,增长41.57%。广大中小学生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1956年,上林县初级中学改称上林县中学,招高中生2个班109人,学制3年,成为上林县第一所完全中学。同年,将上林简易师范学校(校址三里街)改为县第一初级中学,在巷贤、白圩分设县第二、第三初级中学。这样,1956年,全县共有4所中学,在校中学生1889名,比1954年增加752名;在校小学生达35092名,比1954年增加3054名。

上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国民教育的同时,也很注重开展工农业余教育。195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以扫盲为重点的“冬学运动”。1951年至1952年,全县各乡村普遍成立了读教组和夜学识字班,参加学习的人数达35540人。县人民政府拨出补助经费,举办速成识字法试点班,培训速成识字法的师资150名,开展速成识字教学活动,加快扫盲步伐。1953年,县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和广西省扫盲委员会的有关指示精神,将冬学识字班转为常年学习的文化夜校(民校)。据统计,当年全县有民校480多所(班),学员达14400多人。全县农村掀起了学习文化、扫除文盲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