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的调整
与农业、工业的调整工作相配合,上林县委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也进行了调整。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科学、文化的几个条例(简称“科学十四条”“中教五十条”“小教四十条”“文艺十条”)的精神,对科学、教育、文化事业进行整顿。
“大跃进”运动期间,1958年,各公社盲目发展了一批初级中学,全县农业初中发展到36所,创办宾林大学。1959年,财政困难,同时由于中学发展过快,师资、校舍、设备均无法解决,影响了教学质量。为此,县委决定对各公社新办的初中加以整顿,停办宾林大学。1960年,县委对部分初中再次进行整顿。整顿后,全县的初中只保留7所,学生2825人,动员3000多名超龄学生和多招收部分的学生回乡参加生产劳动。至1965年,全县有公办小学590所,比1957年增加186所,学生44565人、教职工1312人;有中学5所,与1957年持平,学生3173人。由于压缩了教学规模,确保全县的校舍、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的解决,使得全县的教育事业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
科技文化方面,1959年,成立上林县科学委员会,人员5名。1963年,该机构在全县精简机构中被撤销。1965年,又恢复该机构。1953年及次年,分别成立上林县文化馆和农村俱乐部。1957年全县有43个农村俱乐部,1961年又全部撤销。1959年,《上林农民报》停办,分布全县甚广的歌圩亦被明令禁止。直到1978年才得以恢复。
医疗卫生方面,1958年“大跃进”中全县7个人民公社卫生院重新划定为14个大公社卫生所,卫生技术人员484人,次年达到501人。1961年,划定为23个公社卫生所,1962年5月,将大丰、巷贤、白圩、三里、乔贤、塘红、西燕7个人民公社卫生所重新划定为7个区卫生所,其余覃排、狮螺、恭睦、龙头、里丹、万福、云灵等人民公社卫生所改为合作医疗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减至161人。同时,将国药店划归药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