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调整任务的完成
1961年后,按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上林县委持续地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至1965年,全县工农业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农业生产得到稳步的回升,工业生产步入平稳发展的轨道,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农业方面,通过整风整社和贯彻中央《六十条》,调整了人民公社的规模,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鼓励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等措施,恢复完善“包产奖励”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使得农村形势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1963年后全县粮食总产量逐年增加,1964年达7645万公斤,平均亩产104公斤,比1956年增长41%。1966年,全县粮食总产7780万公斤,比1964年增长1.8%。全县农副产品的数量不仅逐年增加,商品率也有较大的提高,有效地增强了农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工商业方面,通过调整内部比例关系,恢复加强支农工业、手工业和商业网点建设,全县工业的发展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工业、商业支援农业的力度增强。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27万元,比1957年的192万元增长18%。同时,由于调整商业体制,恢复了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加强国营商业网点建设,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有效地开展了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农村市场,增加了物资供应。(https://www.daowen.com)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和商业经济的增长,全县财政收入逐年递增。196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04.41万元,财政总支出189.72万元,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全年社会商品零售1106.43万元,比1961年的679.95万元增长62.7%。全县市场繁荣稳定,城乡人民消费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商业纯销售额1030万元,比1960年的841万元增长22.5%。人民群众的收入有所增多,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