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从合佛到合儒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2 从合佛到合儒

2.1 罗明坚的合佛传教   最早响应范礼安提倡的适应主义,学习中文的会话、读写,并成功在中国居住的不是别人,正是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1543—1607)。罗明坚于万历十一年(1583)接受范礼安的命令进入广东省肇庆,定下了最初的传教根据地。为了适应中国文化,他给自己取了中文名“罗明坚”,字“复初”,还叫自己“西僧”,学习和尚的样子剃发、披上袈裟。这样的佛教做派,是他遵从范礼安的指示,并结合日本佛僧(禅宗的僧侣)的社会地位和声望的结果。

肇庆教会的正式名称是“仙花寺”,中堂挂了一块“西来净土”的匾额。对于了解后来耶稣会彻底批判佛教这一历史的读者来说,肯定对罗明坚时期的亲佛传教方针怀有违和感。

2.2 《天主实录》   万历九年(1581),罗明坚与戈麦斯(Pedro Gomez,1535—1600)共同编纂拉丁文的教义问答。同年,由华人翻译的汉译本完成,书名取为《西天竺国天主实录》。肇庆传教中,经过屡次修订,终于于万历十二年(1584)刊行,即《天主实录》。不久之后出了第2版,也就是《新编天主实录》。

罗明坚的《天主实录》是以“著书传教”为特征的在华耶稣会的最初成果。全书1卷16章,自名“天竺国僧辑”。第1章的“真有一位天主”,有“僧生于天竺,闻中华盛治”“天庭之中,真有一位为天地万物之主。吾天竺国人称之谓了无私是也”等记载,体现了佛教风格,毋庸置疑是将佛教与天主教融合在一起的一次尝试。书中对“天地创造”“灵魂不灭”“天主降世”“天主十诫”“洗礼(净水除前罪)”等有说明,但是没有提及“三位一体”“圣礼”“教会组织”等。

中国天主教传教前期的耶稣会的传教原则是以范礼安的适应主义为基础的,这一事实不论在罗明坚的合佛传教还是罗明坚后继者的合儒传教里都没有改变。

2.3 利玛窦的合儒传教   罗明坚于万历十年(1582)尝试合佛传教,这一年玛提欧·利奇(Matteo Ricci,1552—1610)听从范礼安的命令到达澳门。他的中文名叫作“利玛窦”,字“西泰”。他因确立了在华耶稣会17—18世纪的传教原则即“利玛窦规矩”而享有很高的声誉,成为当时中国传教最大的功臣。[6]

万历十一年(1583),也就是罗明坚被派遣至肇庆的时候,利玛窦和他结伴同行。利玛窦的传教根据地移动的顺序为:肇庆(1583—1589)→韶州(1589—1595)→南京(1595)→南昌(1595—1598)→南京(1599—1600)→北京(1601—1610)。这里必须要着重指出的是:(1)当初,利玛窦接受了范礼安和罗明坚的方针,剃发并且披上了僧衣;(2)万历二十二年(1594)以后,他得到日本辅佐祭司塞奎拉(Luis Cerqueira,1552—1614)和范礼安的许可,留长发长须,穿起了儒服。这意味着在传教路线上发生了从合佛到合儒非佛的变化,在传教史上的意义非凡。“补儒易佛”——助儒治佛成了新的口号。(https://www.daowen.com)

利玛窦与提倡偶像崇拜的佛教诀别,选择与其对立并迅速使自己适应儒教理念与现实,其根本原因是当时的中国(上层)社会重视的是儒教而不是佛教。可是,并不仅限于此。补儒易佛,换言之由于采用了合儒的传教,必然出现:(1)“精英传教”,也就是选择把儒教或儒学(理学)作为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规范的知识分子(士大夫)作为传教的最初目标,企图实现由知识分子的入教到大众的改宗;[7](2)对知识分子入教进行有效的“理性传教”以及“哲学传教”,也就是说彻底地追求理性,以哲理为基础证明天主的实在,然后再来传播福音;(3)为防止与儒教社会不相关的牵扯,把儒教、儒学当作哲学来看待,而非宗教;(4)为提高有履行儒教国家礼仪义务的士大夫的信教可能性,必须把儒教礼仪当作社会习惯,而非宗教礼仪,包容士大夫的信徒参加祖先祭祀、释奠礼;(5)在理性传教或哲学传教中,如果“著书传教”是最有效的方法,那就必须创作、刊行、普及具有优秀内容的诸多汉文著作,等等。由于变更路线而发生的天主教传教的变化比想象中的要大得多。

万历二十五年(1597),范礼安任命利玛窦为耶稣会中国传教区第一代传教长。这意味着在华耶稣会正式承认利玛窦的补儒易佛路线。

2.4 《天主实义》和《畸人十篇》   在利玛窦将传教之舵转向补儒传教的几乎同一时间,他开始着手写新的信仰问答书。万历二十四年(1596),他完成了《天主实义(天学实义)》2卷8篇的稿本。[8]

《天主实义》的第一大特征是利玛窦自己用汉文著述原稿。虽说有许多华人大知识分子帮忙执笔修改,但就利玛窦承认自己用汉文写成原稿这一点来说是毫无疑问的。第二个特征是,他凭借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之光”——理性,证明了神学命题。《天主实义》这本书提供了理性传教或者说哲学传教的完美事例。第三个特征是,利玛窦努力将孔子的主张或儒教理论牵引至天主教上,儒教主张或理论里如果有相似的地方,他就往对天主教有利的方向来牵强附会地解释(利玛窦《传教史》第5书第2章)。比如第二篇中,他将华人畏惧的“上帝”“天”,即被视为耶稣教的唯一神的天主(Deus),进行了如“吾天主,乃古经书所称上帝也”等说明。许多人无法抑制对于利玛窦提倡的彻底将“儒耶等同”或是“儒耶合一”的观念的惊讶。[9]

《畸人十篇》作为《天主实义》的姊妹篇,也是由利玛窦编撰,由2卷10篇构成。虽然同样的也是教理问答书,但该书与《天主实义》里想象出来的“西士”“中士”的问答不同,《畸人十篇》里的提问者是当时的达官贵人,是以现实为基础的对谈。书中对提问者的姓氏也有提及,冯琦、徐光启、李之藻、李戴等就在其中。

关于《天主实义》《畸人十篇》里都明确提到的“中西两大文明的对话”这一真实情况,请参照本书第1章。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