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凡》中阐明的西欧大学的教育课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 《西学凡》中阐明的西欧大学的教育课程

《西学凡》[22]1卷(1623年印)根据题记,如“西海耶稣会士艾儒略答述”中所写,[23]主要介绍了西欧大学的教育课程。

1.1 西欧大学的教育课程   《西学凡》的内容[24]大约如下。西欧的建学育才的法律根据国家不同会有一些差异,但毕竟大同小异,主要划分为“六科”。[25]分别为(1)“文科”和“文学”(rhetorica),(2)“理科”和“理学”(philosophia),(3)“医科”和“医学”(medicina),(4)“法科”和“法学”(lex),(5)“教科”和“教学”(canones),(6)“道科”和“道学”(theologia)。它们分别对应今天的(1)修辞学[26]、(2)哲学、(3)医学、(4)法学、(5)教会法学、(6)神学。原文中“理科,叫作‘斐录所费亚’”“道科,叫作‘陡禄日亚’”等,它们分别是philosophia和theologia的音译。艾儒略说明,作为大学的教育课程,要先修得文学,再深入理学习得逻辑能力,等完成理学的学习以后,考取医科、法科、教科、道科任意一门进行专门的研究。

1.2 哲学和mathematica的关系   《西学凡》提到的西学六科中,具有较强一般教育性质的“理学”(斐录所费亚,philosophia)是被定位为追求“格物穷理”的“真正的大学”。斐录所费亚(哲学)又被细分为五种,具体是(1)与明辨息息相关的“落日加”(logica)、(2)观察性理的“费西加”(physica)、(3)观察性以上的理“默达费西加”(metaphysica)、(4)研究物体形状的度与数的“马得马第加”(mathematica)、(5)探究义理的“厄第加”(ethica)。其中马得马第加又叫“几何之学”,包含了“算法”(算术)、“量法”(几何学)、“律吕”(音乐)和“历法”(天文学)。值得注意的是,哲学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是马得马第加,这个学科恰恰对应了中国文化传统里重视的“天文历算”。这出乎意料的相似大大促进了中西学术交流,本章的论述将会就此展开。(https://www.daowen.com)

1.3 哲学和神学的一体化   一方面,属于专门科目的“道学”(陡禄日亚,theologia)是指超生出死的学问。“总括人学(哲学)的精髓,加以天学(神学)的奥秘(总括人学之精,加以天学之奥)。”不学天学,不知万年的始终、人类的生死大事,那么其他所有的学问也都无根基,人心恍惚,就无法得到当然的至善、内外的真福。因此,在西欧诸国,虽重视诸般学问,却“无不以陡禄日亚为极为大”。作为尽性知命的极点,他们赋予了神学最高的学术地位。

艾儒略一边解释大学的教育课程,一边说明了“道学=神学”和“理学=哲学”的关系,天学(道学)以亚里士多德(亚理斯多)的理学为先驱,理学作为天学的预备学科,二者正好相辅相成。此外在医科、法科、教科的学习里,虽然也有完全不理会理学的人,但“若是跟随陡禄日亚的学者,就不会偏离斐录(所费亚)而误入歧途(若从陡禄日亚之学者,则断未有离斐录而径造焉者也)”“只学天学(神学)不懂人学(哲学),就没有入神学之门。只懂人学不学天学,就不明白终极方向(天学不得人学,无以为入门先资。人学不得天学,无以为归宿究竟)”等,他高举托马斯·阿奎那(多玛斯)的大名,强调了从阿奎那以后理学和道学的完全结合。必须说哲学(理学)和神学(道学)的一体化事实及其必然性几乎已经是公认的了。

1.4 哲学传教的意义   艾儒略于利玛窦死后的1613年,也就是哲学传教危机的时候来华传教。他完全地答应了利玛窦开创的哲学传教派的要求。根据《西学凡》的理论,哲学传教有利于天主教的布教,不仅是因为它迎合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希望,还如阿奎那神学所阐明的,因为学理的神学和哲学本身是一体的。虽然是单纯的理论,但艾儒略秉持天主教的客观主义,提倡哲学传教的意义,反驳反对派传教中的教理中心主义,对此我们必须承认他十分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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