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音符休止符的定量记谱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3节 音符休止符的定量记谱法

《律吕正义》续编的第10项之后,转而记载了关于乐音长短的记谱法的说明。因为无韵律(rhythm)的标识,正确地标记音乐等是不可能的。

首先第10项“乐音长短之度”是关于音之长短表记的总论。标记乐音的长短必(1)对于长短采用一定的标准,(2)由此决定一定的形号,所以以手势的抑扬为其基准音价,原文写道“取手之一扬为半度,一抑为半度,合一抑一扬而为全度”。

第11项“八形号纪乐音之度”以及第12项“用八形号之规”图示了八形号即8个音符(note)的形象,还加上关于其名称和音价的说明。音符分别被称为(1)倍长分(八倍全音符)、(2)长分(四倍全音符)、(3)缓分(倍全音符)、(4)中分(全音符)、(5)半分(二分音符)、(6)小分(四分音符)、(7)速分(八分音符)、(8)最速分(十六分音符),其形号如图4-7所示。音符显示的音长是把“手势的一抑一扬”作为全度乃至中分的音价,将其基准音价按次序翻倍或减半以决定各音价。音符的形象或二进(二价)的原则虽与现行的记谱法相同,但音符的音价是固定的,与现行法相异。

图示

图4-7 八形号纪乐音之度

必须说,上述相关系统与欧洲的白符定量记谱法(white mensural notation)的系统相类似。白符定量记谱法是定量地表示乐音长短的记谱法的一种。作为基本符的白符(white note)被频繁使用成为这个名字的由来。白符定量记谱法常用于15世纪中叶到17世纪初。音符的名称从慢符到快符依次为(1)maxima、(2)longa、(3)brevis、(4)semibrevis、(5)minima、(6)semiminima、(7)fusa、(8)semifusa,除了semibrevis之后的5个音符符头的形状是菱形以外,几乎与续编的八形号相等。基准音价采用一抑一扬的手势(tactus),由semibrevis表示。各音符的音价通过递增或递减基准音价定位,增法(加法)和减法中有完全perfectum=三价法和不完全imperfectum=二价法两种,8个音符的7个间隔中,brevis和semibrevis之间即tempus(原义:时间),semibrevis与minima之间即prolatio(原义:扩展)使用了二价法或三价法。除此以外的皆采用二价法。由此产生了四种拍子——(1)不完全tempus不完全prolatio节拍(tempus imperfectum cum prolatione imperfecta)、(2)不完全tempus完全prolatio节拍(tempus imperfectum cum prolatione perfecta)、(3)完全tempus不完全prolatio节拍(tempus perfectum cum prolatione imperfecta)、(4)完全tempus完全prolatio节拍(tempus perfectum cum prolatione perfecta)。节拍记号用圆代表tempus的完全,用半圆代表其不完全,用点代表prolatio的完全(图4-8)。这一节拍记号规则毋庸置疑与续编的音乐系统相对应,它完全依据二价法的不完全tempus不完全prolatio节拍,比如乐谱的开头,谱号、变音记号以外用图示(半圆)记谱。

图示

图4-8 白符定量记谱法的4个拍子

第13项“八形号定为三准”是指作为“节奏之缓急”“曲奏之迟速”(速度)基准的三准。此三准为(1)全准、(2)大半准、(3)小半准。三准的八形号以手势的一抑一扬为1度,如表4-1有各自的音价。大半准与小半准包括记号在内,等于白符定量记谱法的不完全tempus不完全prolatio节拍与它缩小了二分之一的proportio dupla,但全准并非如此。所谓proportio(原义:比例)是指能够按照一定的比率缩小以及放大音符的基本价integer valor(大半准的音价)。

表4-1 八形号定为三准

图示

第14项“八形号配合音节”是对依照大半准的八形号“迟速长短之节”的说明。只要读者瞥一眼对四声(最高声、高声、中声、下声)总谱的记载,便知道其外并无任何新颖之处。

第15项“八形号准三分度”是proportio的再次说明。只不过与第13项三准(平分度)以音符基本价(图示的音价)的平分(缩小二分之一)为基础不同,第15项里所有的三分度是以基本价的三分(缩小四分之三)为基础。三分度的音价(手势的一抑一扬为1度)如表4-2所示。表中,括弧外的数字表示真正的音价,括弧内的数字表示歌奏时代用的假定音价。另,据说在白符定量记谱法中,“大半准的三分度”的proportio记号被用于缩小三分之一。

表4-2 八形号准三分度

图示

第16项“平分度三分度互易为用”最初以平分度与三分度的连用为例,叙述了变通“乐音之迟速”的方法;其次介绍了与其关联的改变音符音价的方法等,诸如形号旁加一点等。形号旁加一点相当于现行记谱法的附点(dot),附加在音符旁的点代表了在原来音符的音价上又加了二分之一。此项又论及白符定量记谱法的color(用中形号的涂黑来表示差速)和分割点punctus divisionis(于各形号旁缀各顶点式,以别度分)等古法,即被遗弃的方法。

第17项“乐音间歇度分”是关于休止符(rest)的说明。休止符与音符相同,被称为(1)倍长分(八倍全休符)、(2)长分(四倍全休符)、(3)缓分(倍全休符)、(4)中分(全休符)、(5)半分(二分休符)、(6)小分(四分休符)、(7)速分(八分休符)、(8)最速分(十六分休符)。其形号如图4-9所示。休止的时价以音符的系统为标准,采用二价法,但根据三准或二分度、三分度又有一定的变化。相关的休止符制度与音符制度相同,虽然与白符定量记谱法的系统类似,但差异点也有很多。比如,休止符的记号在半分(二分休止符)以下都不相同。(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4-9 乐音间歇度分

总而言之,一方面,《律吕正义》续编的音符休止符的记谱系统与欧洲15世纪以来的白符定量记谱法的系统极其相似,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否认分割以及增减音符和休止符之际,在完全使用二分割二价法等方面,与近现代的记谱法非常接近。关于上述该乐制的新旧并存的特性的原因,在于17世纪欧洲音乐通过旧乐理规则的合理化等来尝试完善和声调性音乐,其变革期间固有乐理上的混乱确实是当时欧洲音乐的实情,续编的系统只不过直接地反映了当时乐理上的混乱而已。

※本章在大阪大学中国哲学研究室编《中国研究集刊》日号(1990)所收的《关于〈律吕正义〉续编——西洋乐典的东渐》的基础上完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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