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的教材:教学活动的内容
教材是教学活动中教学的内容。中小学校的教材建设是教育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人才培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在教育领域,国家首先重视的是教科书(教材)的建设。1949年10月,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的陆定一就强调“教科书要由国家办”“教科书对国计民生影响特别巨大,所以非国营不可”。[24]当时的教育出版机构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全国中小学使用的教材都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5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从当时已经出版的课本中选择部分课本修订或改编成为全国使用的教材,有人称之为第一套通用教材。这套通用教材多是由建国之前的各种教材改编而成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套自编的教材是1956年出版并投入使用的。这套教材是按照中小学十二年学制编的。1958年至1960年,我国中小学教材的编撰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展开博弈,最终于1960年又收回到了中央(人民教育出版社)。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夕。
在这期间,乡土教材是一个小插曲。1958年,教育部《关于编写中小学、师范乡土教材的通知》颁布。1958年到1965年,乡土教材的编撰掀起了一个小高潮。[25]各地编撰的乡土教材主要包括当地的地理环境情况、历史文化情况、文学故事等。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的教育事业一片混乱。这一时期,中小学教学活动中的教材建设或者停滞,或者由各个地方自编一些红色教材,或者上课根本没有教材。以当时的语文课本为例,各地普遍的选文标准是“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选读‘文化大革命’的好文章和革命作品”,这样,各地的语文课本不可避免地充斥着“语录加批判”式的文字。据有关研究者统计,在上海市1972年《初中语文课本》一、三、五册中,毛主席的文章和诗词、马恩列斯文章、鲁迅杂文占50.2%,样板戏选场、评论、总结、家史和通讯占37.3%,古代诗文仅占2.4%。
由此可见,“文革”期间中小学教材以马恩、毛列、样本戏等为主,直到1976年,各地的小学语文课本中还有大量具有时代痕迹的文章,比如《毛主席语录》《一张大字报》《从小爱唱〈东方红〉》等。[26](https://www.daowen.com)
1977年,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指出,“关键是教材。教材要反映出现代科学文化的先进水平,同时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强调“教材非从中小学抓起不可,教书非教最先进的内容不可”。由此,我国中小学教材进入发展、改革和繁荣时期。[27]此时,国家虽然重视教材的编写工作,然而“文革”的破坏非常严重,教育行业亦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中小学使用的依然是各省自编的教材。国家统一编撰的教材到1979年才部分投入使用,如山西省垣曲县古城中学高一年级于1979年开始试用全国通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统一编写的教材。此时国家的学制尚未统一,有的地方是10年制的,有的地方是12年制的。因而,教材建设也没有统一。1986年之后,我国的教材编写由“一纲一本”变为“一纲多本”。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自此以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广东省出版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教育科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开始出版教材。除了国家统一的教材之外,国家规定了国家教材、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三级教材体系,很多学校根据自己地方的特色开始自编教材。当然,“一纲多本”在更加符合各地教育教学需求的同时,也使得全国中小学教学内容统一性不够,需要各出版社和教材编写者多加考量。